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是中國共產黨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員會領導下的昌吉州各族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民眾組織,是代表科學技術工作者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各族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的地方組織,接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的業務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
  • 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等思想
  • 成立時間:1981年10月
  • 會員:10000餘人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的宗旨是:,昌吉州科協及所屬團體的主要任務是:,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的宗旨是: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和動員各族科學技術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昌戰略、人才強州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為建設更加繁榮富裕和諧的昌吉而奮鬥。
昌吉州科協始建於1981年10月,2008年編委核定行政事業編制10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3名,副縣級調研員3人,科級領導職數2名;離退休人員6名。內設辦公室(學會部)、普及部,所屬事業單位2個:昌吉州科技諮詢服務中心、昌吉州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昌吉州反邪教協會(掛靠在州科協);自治州全民科學素質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治州農牧民科技培訓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均設在科協。
昌吉州所轄五縣二市一區,建有7縣(市)科協,縣(市)實行科協、科技局合署辦公。全州縣(市)有專兼職工作人員31人。
昌吉州現有州級學(協)會26個,會員10000餘人,農村專業技術協會238個,會員36000餘人,全州共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25386人(2007年),少數民族專業人員6979人。占全州科技人員總數的27.49%。

昌吉州科協及所屬團體的主要任務是:

---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 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作貢獻。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 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捍衛科學尊嚴,促進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參與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制定和有關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 表彰獎勵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舉薦人才。
---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接受委託承擔項目研究、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參與技術標準制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工作。
--- 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促進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發展同國外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 加強與區內外學術團體的科學技術交流。
--- 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 興辦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自治州學會:自治州學會是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的團體會員。縣(市)學會是縣(市)科學技術協會的團體會員。自治州和縣(市)科學技術協會發展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和本《實施細則》,執行科學技術協會的決議和決定,開展符合規定的各項活動。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選代表參加科學技術協會代表大會,參加科學技術協會的活動,對科學技術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並進行監督。
學會和基層組織發展個人會員,在個人會員比較集中的單位可設團體(單位)會員;可根據《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協會實施<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章程>細則》,結合實際,制定發展個人會員的具體條件和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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