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知識產權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知識產權局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昌吉回族自治州智慧財產權的政府機構。

昌吉回族自治州知識產權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事業機構。
一、職能調整設在原自治州科學技術委員會的自治州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交給自治州知識產權局。
二、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自治州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全州專利服務機構和專利代理人的工作。
(三)負責全州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四)承辦自治州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協調全州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協調全州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五)負責全州專利技術的開發、引進、實施管理和實施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專利廣告出證工作。
(六)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專利技術及產品的交流交易活動。
(七)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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