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供銷合作聯合社

昌吉回族自治州供銷合作聯合社是昌吉州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供銷合作聯合社
  • 類別:事業單位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州供銷社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州供銷社的改革發展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活動。
2、負責有關農村流通體制改革,發展和完善有關農村農業生產資料和消費品市場體系建設,指導推進有關農村流通現代化及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負責全州現代農業流通網路建設工作。
3、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權,負責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的組織協調和經營管理;負責棉花、化肥、農藥、邊銷茶等重要物資的全州級儲備工作。
4、行使州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對控股和參股企業進行監管。
5、負責對全州供銷社系統指導、協調等行業管理工作;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社、社辦企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州供銷社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州供銷社系統幹部和職工的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7、代表全州供銷社參加全國總社和自治區供銷社的有關活動,組織指導全州供銷社發展對外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事宜。
8、承辦州黨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供銷合作社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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