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鐵路運輸檢察院

昆明鐵路運輸檢察院

昆明鐵路運輸檢察院隸屬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現任領導是宗繼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鐵路運輸檢察院
  • 檢察長:宗繼明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1.偵查監督部
主要負責對管轄範圍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工作;開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負責對刑事犯罪案件適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承辦偵查機關提請複議的不批捕案件;要求偵查機關開展補充偵查和繼續偵查;追捕應當逮捕而偵查機關未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負責對需要延長羈押期限或重新計算羈押期限的案件進行審查;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 犯罪案件的工作實施監督;結合辦案參與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2.公訴部
主要負責對管轄範圍內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 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抗訴工作;負責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負責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訴訟、控告申訴、刑事執行監督等相關工作;開展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工作;負責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取證;負責對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
3.檢察監督部
主要負責對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 等執行機關和監管場所執行刑罰及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負責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變更執行活動是否合法 進行監督;負責對刑事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對拘留、逮捕等羈押措施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醫療執行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負責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限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對逮捕後的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負責對刑事執行活動中的職 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負責對刑罰執行中發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對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受理刑事被執行人及其近親屬、 法定代理人的控告、舉報和申訴;處理來信來訪,統一受理公民 的報案、控告、舉報和申訴,進行分流和受理審查;初核舉報線索;辦理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反映阻礙訴訟權利的控告案件和控告本院辦案違法的案件;管理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對辦理結果進行監督;依法辦理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國家司法救助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辦結果;綜合反映控告申訴、舉報情況以及刑事申訴、國家賠償、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情況;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提請抗訴;辦理民事、行政審判活動違法行為監督和民事執行監督;對行政違法 行為進行監督;負責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領域刑事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及相關訴訟監督工作;辦 理涉及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辦理轄區內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和上級檢察院指定管轄的民事公益訴訟 案件。
4.案件管理部
主要是統一受理檢察院管轄的案件並負責審查、分流和流程 監控;對各業務部門的執法辦案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統一負責涉案財物監管、業務考評和業務數據統計、分析;組織開展辦案質 量評查和司法規範化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辦理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工作,負責與相鄰國家司法機關相互進行的司法合作工作,安排雙方之間辦案過程中的具體事務,負責檢察機關涉外個案協查工作;組織協調本地區檢察調研工作,就具體套用法律和執行政策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參與組織有關法律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承辦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檢察官協會相關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法律、檢察業務相關資料;編纂檢察志。
5.檢務管理部
主要是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督查上級機關及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和領導批辦事項的貫徹實施,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以及安全保衛和接待工作;協同黨委主管部門負責本院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組織工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考核、任免、調配、獎勵、職稱評定、工資津貼等工作;負責聘用制人員的管理; 組織實施有關幹部人事管理規定;負責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司法警察的警銜晉升工作;對黨員、幹部進行監督,領導本院工、青、婦等民眾組織工作;負責檢察官的日常管理、考核、晉升工作; 負責檢察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崗位練兵;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 管理工作;組織對外交流,開展友好往來活動;負責綜合文稿起草(審核)、印發;收發、處理機要文電;負責機關辦公秩序管 理和機關日常值班管理;負責信息化、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宣傳工作、意識形態、新聞發布、輿情引導、檢察官文聯、新媒體等工作;負責經費申請、核算和管理;負責裝備物資的統籌計畫、統一購置、分配和管理工作;負責承辦直接受理的檢驗、鑑定、文證審查、現場勘驗等工作;組織重大疑難案件的會診、會檢,提供偵查方向和破案定案證據;負責辦案場所警戒、人員押解和看管等警務事項。
6.監察室
主要是負責監督內設機構、派駐機構和個人在執行黨紀黨規,法律、法規、檢察紀律和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規定中的行為;受理對檢察人員違紀行為的控告、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辦檢察人員的違紀案件;受理檢察人員不服黨紀、檢紀處分的申訴;對本院財務收支實施審計監督;對本院幹部任用、管理等工作進行監督。
7.駐所檢察室
主要是負責監獄、看守所執行刑罰活動和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負責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變更執行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對拘留、逮捕等羈押措施執行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限是否合法進行監督;負責對逮捕後的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負責對刑事執行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負責對刑罰執行中發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對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受理刑事被執行人及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的控告、舉報和申訴。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宗繼明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穎穎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高大成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縣處級副職):臧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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