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龍頭街派出所通報一起案件:警方摧毀了一個賣淫團伙,對20人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該團伙竟然對成員進行“軍事化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賣淫團伙
- 發生時間:2015/5/21
- 主要人物:權某
結構,露馬腳,管理模式,賣淫女學習高冷知識,賞罰分明,
結構
該團伙在一個小區里租住了一套四室兩廳的房子。團伙頭目權某(男,28歲)曾在KTV當過服務員,於2010年起陸續開始“招人”。招來的女子主要在昆明的一些夜場裡活動,負責尋找“客戶”。“這個團伙的收費從3000元至萬元不等,拿到的錢團伙抽3成。”
露馬腳
2015年1月28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龍頭街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司家營附近某新建小區進行入戶走訪時,發現該小區一單元樓22樓一戶四室兩廳的房間內竟然“蝸居”著十多名男女。在登記過程中,民警察覺到他們神情可疑,通過對屋內的布置進行觀察,民警發現這十餘名男女不僅著裝統一,就連洗漱用具、毛巾、浴巾,甚至內衣褲的擺放都出奇的整齊。
起初,民警懷疑這是傳銷團伙,但民警看到房屋一角的書櫃中有名酒、名車、名表、化妝品、奢侈品鑑賞的書籍時也不免嘀咕“現在的傳銷團伙都涉獵這些?”當民警在另一書櫃中看到的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莊子等高冷學問,就連達爾文進化論都擺放在書柜上有時,民警“徹底醉了”。隨後民警將情況上報盤龍分局。1月28日中午12時許盤龍警方調集治安、網安、訓特、刑偵等相關部門民警前往,該住所,對房間內人員、物品進行相關調查。
經初步調查,民警發現,該房間內的十餘名男女並非之前懷疑的傳銷團伙,而是一個涉嫌組織、介紹婦女賣淫的團伙。該團伙以權某(男,28歲,四川屏山人)為首,在昆明組織、介紹婦女進行色情陪侍活動並抽取高額提成。權某親自為賣淫女講授高冷知識,無非是讓賣淫女們提升內涵賺取更高的嫖資。而權某為了管理手下的賣淫女,還制定了堪比大型國企的行政規章制度。
管理模式
賣淫女學習高冷知識
在現場,民警發現兩張“課程表”貼上在屋內的黑板上,經詢問得知,這些“課程”都是賣淫女每周固定需要嚴格執行的學習內容。課表上涵蓋了“百科知識”“做人做事”“品牌知識”。昆明信息港記者翻閱了“百科知識教材”,其內容堪比大型問答綜藝節目《一站到底》的題庫,題目涵蓋歷史、軍事、常識,甚至連電腦遊戲《星際爭霸》的熱鍵都有。
而課程“做人做事”“品牌知識”“細節管理”就是屋內書柜上所放置的一眾高冷圖書,據民警在現場查獲的賣淫女介紹,她們在課後還要做老闆兼講師權某布置的作業,為的就是讓她們將接受的“高冷知識”徹底掌握,而權某也不含糊,每次授課前他都會親手製作PTT用於講解授課。
在屋內一個酒櫃後的暗格內,民警發現一個諾大的“多媒體電教中心”,“中心”有多台一體機電腦及音像設備,並且提供人手一部的Ipad供賣淫女及工作人員學習娛樂。
“‘做人做事’與‘細節管理’就是為了增加她們的內涵,如果這些女孩要出入高檔消費場所,沒有一定內涵的談吐,怎么能引起別人的注意,而教授她們的‘品牌知識’此時就有了用武之地。首先要對目標進行打量,沒有那個消費能力的,自然就敬而遠之。在尋找到適合目標後,就投其所好,聊他喜好的話題,引起他的好感,這樣就手到擒來了。”權某表示。
據悉,這些賣淫女通常會晝伏夜出,白天會在窩點進行培訓,下午則會搭配服裝並外出化妝,晚上她們會出入一些高檔消費場所及夜場,通常以唱歌、陪酒為名,在聊天中以自己所學取得對象的好感,從而進一步要求進行有償性服務。據警方查證,該團伙不會對賣淫女的對象進行指定,所有“業務”全都靠賣淫女自己去發掘,而一般賣淫女與對方商定的嫖資在3000至10000元之間。
賞罰分明
在“培訓”現場,民警除了查獲的大量“培訓資料”,還找到大量“公司規章制度”,權某為了便於管理賣淫女,成立了所謂的“公司”,自任“公司總裁”並下設“總參”、“總政”、“總監”、“總後”、“總裝”等各個職能部門,同時在賣淫女中設立了“組織部”、“財政部”、“監察部”、“資源部”等部門。並通過僱傭聶某(男,27歲,貴州平壩人)、王某(男,27歲,四川平山人)幫其進行“人事”“財務”“採購”管理,同時權某還僱傭多名負責做飯、洗衣的工作人員免除賣淫女們的“後顧之憂”
在權某的“公司”內,施行以業績評級的“考核辦法”,即每個月以賣淫女賺取的嫖資進行考核,經評比達標的給予一定獎勵,名列前茅的還能“晉升”,反之則降級並罰款。據權某交代,他對賣淫女進行了類似授銜的評定,從“士兵”開始晉級,上不封頂,在其2013年成規模至今,在賣淫女中最高的評級為“中將”。
為提高業績,權某制定了女員工身體狀況每日一報制度,即每天“早會”時,須報自己的身體狀況,以便團伙“當天工作”正常開展。在團伙中,權某都要求每個賣淫女每周繳納500元的生活費,作為日常開支,通過評級,等級越高的賣淫女需要繳納的生活費就越少甚至可以不用繳納。為更有效地管理“團隊”,權某還會不定期帶“公司全員”到省內各地進行旅遊。
據賣淫女供述,加入該賣淫團伙時,權某會對賣淫女相貌、身材、談吐、氣質等進行考察,並不是人人都能通過。通過“選拔”後,權某會要求她們吃住都在“培訓窩點”內,同時實行軍事化管理,要求她們不能獨自一人外出,外出須由管理人員陪同。並且團伙中的賣淫女不能結識團伙以外的男生,只能與團伙內的“管理人員”處朋友。為了時刻管控賣淫女,權某還讓團伙中兩名為首的賣淫女江某(女,21歲,四川屏山人)和雷某(女,22歲,四川屏山人)以其“女朋友”的身份負責在生活中監察其他賣淫女,防止她們私吞嫖資,虛報業績。
除此之外,團伙中明令禁止與外界聯繫,據偵辦民警介紹,每個賣淫女都有2至3部手機,一部用於每周一次與家人聯繫,另外的則用於與“客戶(嫖客)”聯繫及團伙內部人員間相互聯繫。同時管理人員還會根據其管理的賣淫女業績進行考核,而考核優異的管理人員還能領到權某派發的“年終獎”。
要是賣淫女不想幹了,想脫離團伙,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申請”,再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才能“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