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網路文學協會

昆明網路文學協會是一個非營利性社會組織,主席是張稼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網路文學協會
  • 簡稱:昆網協
  • 登記單位昆明市民政局 
  • 屬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 社團地址:昆明市科高路1999號君浩大廈A座7樓 
  • 協會主席張稼文
  • 協會副主席:何早陽、虎良燦(老虎)、李雲帆(七月新番)、王錦秀(黎小桃)、趙倫(黑天魔神)、周重林
  • 秘書長:何旱陽
發展歷史,建設宗旨,組織章程,首批會員,

發展歷史

昆明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陸毅敏對協會的成立表示祝賀。她說,昆明網路文學協會的成立,必將成為進一步推進昆明網路文學發展,共創昆明文學新輝煌的重要契機。針對協會今後的工作,她希望一是堅定文化自信,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二是緊跟時代步伐,深入生活,紮根人民,著力寫好全面小康的故事、奮鬥的故事、雲南的故事,推出更多有靈魂、有溫度、接地氣的優秀作品;三是勇於創新創造,推動網路文學健康發展;四是加強隊伍建設,確實履職盡責。希望協會的領導班子始終秉持全心全意為網路作家服務的宗旨,及時了解網路作家的實際需求,關注網路文學著作權、網路作家合法權益等問題,千方百計做好聯絡、團結服務、引導和協調工作,調動和發揮網路作家的主體作用,使昆明網路文學協會始終保有自強的生機、不竭的活力和強大的吸引力。
新當選的協會主席張稼文在致辭中表示,將和各位副主席、理事一起,按照協會章程的要求,齊心協力地認真履行職責,努力發揮好協會組織、引導、維權的作用,讓協會接地氣、聚人氣、有生氣。同時,也會虛心學習,不斷摸索,踏踏實實為各位會員和廣大網路作家做好服務。

建設宗旨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廣大網路文學工作者,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傳遞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探索網路文學創作規律,提升網路文學審美價值,示範網路寫作創業模式,調動網路作家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助推更多更好的、為大眾所喜聞樂見的網路文學作品,促進昆滇地區網路文學健康發展。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昆明網路文學協會,英文名稱為:Kunming Online Write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KOWA)。(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 昆明網路文學協會是在昆明市文聯管理指導下,由昆明地區從事網路文學及網路文學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學術團體,以及從事網路文學相關創作、評論、編輯和活動組織的人士自願結合的地方性、非盈利性、專業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廣大網路文學工作者,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傳遞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探索網路文學創作規律,提升網路文學審美價值,示範網路寫作創業模式,調動網路作家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助推更多更好的、為大眾所喜聞樂見的網路文學作品,促進昆滇地區網路文學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遵守憲法及各項法律、法規,按照社團組織的自身特點和網路文學規律,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昆明市文聯、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昆明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協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協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協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只能在授權範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協會承擔。
第七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雲南省昆明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本協會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基本職能,主要發揮組織、引導、維權的作用。
(二)本協會及時向會員傳達國家網路文化建設精神和相關政策法規。通過調查研究,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網路文學界的建議意見和訴求。
(三)本協會引導會員參與網路文明建設,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範,恪守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強化行業自律,自覺堅守作家責任底線、文學品格底線、道德風尚底線和法律法規底線,做一個有擔當、有追求的網路文學作家,努力建設健康向上、規範有序、創新發展的網路文學生態環境。
(四)本協會堅持藝術審美標準,探索建立網路文學創作評價體系,按照網路文學特點和規律開展創作研討,加強文學評論,組織開展與傳統作家的交流互動。組織網路文學賽事,表彰和獎勵優秀的網路文學創作成果和人才。
(五)本協會鼓勵推介會員作品走向市場,推動會員作品的紙質圖書結集與數字出版,以及外文、動漫、遊戲、影視等改編,擴大會員作品的社會影響力。
(六)本協會積極發現和培養網路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的新生力量,特別是為網路文學新人提供上升通道,發展和壯大本地網路文學隊伍。
(七)本協會通過組織深入生活、扶持推介、培訓進修、作品研討等措施,為網路文學工作者提供相關服務。
(八)本協會立足服務會員、交流信息、促進創作的目的,辦好協會所屬的網站及相關信息服務平台。
(九)本協會開展與國內外網路文學界的聯繫、交流與合作,尤其是與南亞東南亞相關專業團體和機構的交流、合作。
(十)本協會依據憲法、法律和法規,在圖書出版以及手機閱讀、網際網路閱讀、影視和遊戲著作權衍生等方面,堅決抵制網路文學作品侵權盜版行為,完善與保障網路文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協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團體)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協會;
(三)本市從事網路文學工作者(含在昆學習、工作和生活),在網路文學創作上已經取得一定成就的,或在網路文學研究評論、網路文學編輯、網路文學組織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業績的個人;本市從事或參與網路文學及網路文學相關事務的企事業單位、學術團體;
(四)對昆滇網路文學發展有所貢獻的市外省外和國(境)外人士。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其中,對昆滇網路文學發展有所貢獻的市外省外和國(境)外人士,本人自願申請,經本協會理事會審批,報市文聯備案,可以特邀會員名義入會,與會員享有同等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參與本協會管理和參加本協會活動的權利;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三)承擔協會委託的工作,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四)按期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提供信息和有關材料,反映意見和要求。
第十四條 會員在維護自身創作成果、著作權和其它合法權益時,可以要求本協會提供法律諮詢及相應服務。
第十五條 本協會審議批准會員一般為一年一至二次。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由本協會理事會核准,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退會,不退還其繳納的會費;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七條 會員違反本協會章程,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勸其退會、直至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八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昆明網路文學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查並經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式推選和特邀產生。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至二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立秘書處。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二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如果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查並經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本協會可聘任名譽主席和名譽副主席,可聘任顧問。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主席為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社會資助和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用於:促進網路文學創作和培養網路作家人才;開展創作、評論、評獎、採風及相關活動;編輯、發行本協會書籍報刊及維護網站;秘書處日常辦公開支。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理事單位會員會費每年2000元,一般單位會員會費每年1000元,個人會員會費每年每人60元。本協會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 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市民政局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中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會。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查同意,經市民政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本協會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市民政局核准。
第四十二章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昆明網路文學協會秘書處。

首批會員

白雲忠(傣族) 白仲才(哈尼族) 曾貴平 曾小朋 陳江濤(女) 陳田平 成端榮 儲興周 代朝源 代榮慶 董堰(女) 段德謙(白族) 段思洪 范海濤 高德敏 高登玲(女、布朗族) 高一峰(回族) 戈捍 龔慶萍(女) 郭錦源 郭興聘 何汝強 何早陽 侯麗娟(女) 虎良燦(回族) 胡云峰 黃靈子(女、白族) 計索(滿族) 姜遠娟(女) 賴非 雷一剛 李存梅(女)李廣宇 李嘉立 李健 李建華 李樂璠(女) 李祿林 李茜茜(女、白族) 李韜 李曉峰 李曉亮(女) 李雲帆 李祖晴(女) 林濤 林子涵 凌偉良 劉雲 龍芬(女) 龍科靈(女) 盧明瑾(白族) 羅家妮(女) 羅煜 駱蘭珺(女) 呂麗(女) 馬嘉(女) 馬孟元(回族) 馬培莎(女、回族) 馬曉傑(女) 毛海凌(女) 苗志強 饒繼權(女、彝族) 宋丙科 宋俊鋒 蘇雯芊(女) 孫綺蔓(女) 譚超 王朝傑 王傳淑(女、拉祜族) 王劍英(彝族) 王錦秀(女) 王麗萍(女) 王若琪(女) 王欣 王沿朝(傣族) 王焱(女) 王營 王雲(女) 王正 魏曉鵑(女) 肖蜜娟(女) 謝海波 謝惠(女) 熊佳(女、苗族) 徐芳燕(女) 徐興明 徐亞南(女) 徐子清(女) 薛江濤 楊國熙 楊赫怡 楊錦雲 楊亮 楊雪松(彝族) 楊艷鋒 楊義鵬(白族) 楊贏 楊永光 楊趙梅(女、彝族) 楊宗洪 姚雲霞(女) 易釗 俞德珍(女) 袁上昆 張春棟 張紅傑(女) 張稼文 張凌(回族) 張月楨(女、白族) 張正東 趙倫 趙雁舒(女) 趙燕巧(女、白族) 周碩 周永燁(女) 周重林 朱志偉 莊芳(女) 左建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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