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是一個集政治、經濟、法律、歷史、哲學、文學、藝術和校園百家講壇為一體,即有人文科學功能,又有教育講壇性質的“人文學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
- 所屬:昆明理工大學
- 地區:昆明
- 性質:學生社團
協會宗旨,活動原則,組織機構,社團活動,會員權利義務,原則與操守,
協會宗旨
海棠人文科學協會宗旨是:弘揚中華五千年燦爛文化,傳承歷史國粹,光大人文精神,促進校園社會科學基礎理論學習與交流,改善理工科學生對於社會科學學科知識的薄弱環節,提升理工科學生的人文知識。
海棠人文科學協會以“海納百川、和諧共融”為社訓,以“明識致知、實事求是”為八字辦會方針。
活動原則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機構,即內務委員會及會員理事會,必需堅決維護正式會員的權利,提升日常協會社團活動的質量與水平。協會日常學習交流活動,依據,《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協會社團活動與學科建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現實理性的態度,努力求得實際意義與效果,杜絕形式主義,教條主義和本本主義。一切協會的社團活動需符合“明識致知,實事求是”辦社方針。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的最高領導機構——內務委員會,享有獨立自主的最高決策權、常務表決權、常務行政管理權、投票選舉優先權、投票選舉優先推薦權、有條件的罷免權,以及有條件的駁回選舉投票結果權等六項基本權利。依據《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章程(草案)》,負責制定本協會的發展路線方針,領導協會日常活動及事務。其主要任務如下:
(一)制定本協會的路線方針。
(二)領導協會日常社團活動與事務。
(三)決策協會重大事務及人事任免
(四)督導協會各部門執行本章程以及各項管理條例。(五)定期召開內務委員會會議。
(六)主持會員理事大會。
(七)監督會員理事大會使用最高表決權,對不符合本協會章程及其他因素的投票表決結果,有權行使駁回。
組織機構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內務委員會,設執行主席一人,副主席兩人,委員若干(原則不超過10人)。主席由會長兼任,副主席由會長直接任命,其餘委員由內務委員會提名,學期會員理事會進行民主程式。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協會會員理事會作為本協會最高表決機關,依據《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協會章程(草案)》,以及《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協會選舉投票辦法(草案)》負責組織學期會員理事大會,提名內務委員會換屆幹部,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組織學期會員理事大會,表決協會重大事務
(二)接受協會內務委員會關於協會章程的修正案,討論通過後,進行表決,協會章程修正案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三)接受協會內務委員會依據協會章程制定的各方面管理條例及其辦法的草案,討論通過後,進行表決,各方面管理條例及其辦法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提名協會內務委員會換屆幹部
(五)對協會內務委員會及協會下屬部門的日常運作,協會社團活動,履行監事職責。
(六)列席協會內務委員會及其協會下屬部門會議,積極建言獻策
(七)有權否決協會內務委員會提交的關於協會章程的修正案
(八)有權否決協會內務委員會關於協會章程制定的各方面管理條例及其辦法的草案
(九)有權罷免協會內務委員會及協會下屬部門的幹部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會員理事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委員為全體正式協會會員,主席、副主席由學期會員理事大會進行選舉投票產生。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下設五個執行部門:
(一)協會辦公室
(二)協會人文科學部
(三)協會組織部
(四)協會宣傳部
(五)協會外聯部
社團活動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的社團活動。本協會遵循集政治、經濟、法律、哲學、歷史、文學、藝術和校園百家講壇為一體的辦會方針,貫徹“弘揚中華五千年燦爛文化,傳承歷史國粹,光大人文精神,促進學園社會科學基礎理論學習與交流,改善理工科學生對於社會科學學科知識的薄弱環節,提升理工科學生的人文化知識。”的辦社宗旨;依舊《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協會活動與學科建設管理辦法》,認真務實地搞好“四大活動”。
一、主題活動。根據每年國家所頒布的重大主題日,紀念日,如:“五四”青年節、教師節、愛滋病日、禁毒日等。在主題日裡與地方、公安、醫院、部隊攜手開展主題鮮明、意義重大的關愛聯誼活動。
二、專題活動。每學期的在昆明理工大學校園內,依託本協會的“致知講堂”面向全校舉辦《人文科學講座周》,聘請雲南省各大學的專家、教授主講。
三、特色活動。不定期的在昆明理工大學校園內,面向全校舉辦各種形式的辯論、演講、文娛聯誼活動等。
四:日常活動。每周協會都將組織有關人文科學學科基礎學習,提升人文科學基礎知識,提升自身修養,拓寬知識面。
昆明理工大學海棠人文科學協會依據“政治、經濟、法律、哲學、歷史、文學、藝術和校園百家講壇為一體”的辦會方針,秉承“海納百川,和諧共融”的社訓,以及“明識致知,實事求是”的八字方針,設立以下具有本協會特色的人文科學學科體系與學習方向:
(一)歷史
(二)文學與國學基礎
(三)政治與經濟學基礎
(四)哲學基礎
(五)英語
(六)藝術
協會的日常活動,圍繞以上六大人文科學學科體系開展。協會人文科學部可以依據協會自身特點,建設有關人文科學的協會學科體系,組織會員進行日常學習與交流。
會員權利義務
協會正式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各項協會活動(二)享受協會公共資源
(三)擁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表決權等
(四)出席學期會員理事會會議,對協會事務發表觀點
(五)對協會內務委員會及協會下屬機構進行監督,幷提出異議
(六)自由選擇人文科學學習方向
(八)協會內部評優資格
(九)退會自由
(十)推薦新會員
同時,協會正式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協會活動期間,遵守國家法律與學校有關管理規定。
(二)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及其管理細則與規定
(三)儘可能多的參加協會活動
(四)維護本協會形象與利益,不做有損協會形象的事
(五)擁護本協會的相關決策,配合協會幹部維持協會的正常運作。
(六)不進行一切形式的政治活動
(七)積極宣傳本協會,廣募英才
(八)在協會活動期間,不發表對國家,社會制度,宗教信仰等內容不負責任的抨擊與評論。
原則與操守
我們對“人文科學”以及其學科體系有著自己的獨到理解,但不進行學術上的定義。
我們會竭盡全力追求我們所傳授的人文科學知識的準確性與真實性,但不能保證其具有絕對的權威性。
我們不苛求理論上和考據上的完美,而更注重實踐。
我們不供奉任何一位史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大師的言行作為對於理論的最終解釋
我們不進行政治活動。
我們堅決反對社員在協會活動期間,對國家現行的政治經濟體制,社會制度進行不負責任的抨擊與批評。
我們反對極端民族主義、大國沙文主義與個人崇拜。
我們不倡導空談。開會儘量簡潔明快,而將時間留給學習。
我們尊重國家的社會制度,法律、社會道德與普世價值觀,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我們尊重一切值的尊敬的信仰與價值觀。
我們不求有共同的理想、信仰與價值觀,只求擁有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