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有關醫療保障資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資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機制,推進全市醫療保障資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生育保險制度等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履行醫療保障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管理職能,擬訂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療保障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落實醫療保障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實施。擬訂醫療保障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醫療保障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生育保險、醫療救助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
公共服務體系和
信息化建設。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昆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與昆明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昆明市民政局與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昆明市民政局負責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分類認定,定期將認定信息提供昆明市醫療保障局,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及時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藥品安全、價格實施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資金安全。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和信息系統共享機制,共同完成各項社會保險工作任務、完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建設,確保民眾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有效落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文書檔案、保密、信訪、宣傳、督查、政務公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組織協調醫療保障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承擔扶貧掛鈎聯繫點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處。組織保障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昆明市醫療保障資金的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統計分析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承擔市級離休幹部的醫療保障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待遇保障處。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牽頭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工作。擬訂醫療保障藥品、醫藥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療保障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醫療保障藥品、醫藥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醫療保障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四)醫藥服務管理處。監督落實醫療保障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擬訂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擬訂昆明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準入、退出機制。擬訂昆明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及相關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醫療保障藥品、醫藥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的實施。
(五)基金監管處。制定昆明市醫療保障資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資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各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監督醫療保障藥品、醫藥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的實施。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醫保視窗作風建設。
行政編制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李勇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立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昆明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
夏登穩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昆明市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監測評估中心主任:楊月薇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式辦理。中共昆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