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範圍
(一)宣傳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管理工作;
(二)密切行業與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繫,及時反映行業的意見、建議和正當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行業間的了解、交流和合作,溝通信息,交流經驗。
(四)組織本行業的業務技術培訓;研究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業自律活動;
(五)建立諮詢服務機構,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質量、物資調劑等諮詢和服務;
(六)增進與外省市行業的聯繫與協作,推動我市網咖行業的技術改造和外向開拓;
(七)開展健康有益的聯誼活動,引導會員敬業守法、維護社會公德;
(八) 承擔會員單位及其它社會團體或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協會章程
昆明市網咖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定名為:昆明市網咖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名:KunmingWebBarsAssociation。縮寫:KMWBA
第二條:本會是昆明市區範圍內互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企業)和管理工作者及有關人士自願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加強行業管理,加強行業與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切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普及網路知識,提供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良好的社會環境,為繁榮昆明市的文化市場,滿足社會公眾日益增長的文化消費需求。
第四條:本會接受昆明市文化局的指導和昆明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住所在昆明市大樹後營省外文書店二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管理工作;
(二)密切行業與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繫,及時反映行業的意見、建議和正當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行業間的了解、交流和合作,溝通信息,交流經驗。
(四)組織本行業的業務技術培訓;研究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業自律活動;
(五)建立諮詢服務機構,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質量、物資調劑等諮詢和服務;
(六)增進與外省市行業的聯繫與協作,推動我市網咖行業的技術改造和外向開拓;
(七)開展健康有益的聯誼活動,引導會員敬業守法、維護社會公德;
(八) 承擔會員單位及其它社會團體或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凡昆明市範圍內取得合法開業資格的網咖業主,可申請加入為本會的單位會員;公民,可申請加入為本會的個人會員;其它企事業單位自願加入並擁護本會的章程,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可申請加入。
第八條: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擁護本會的章程。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會員登記表;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四)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要求本會組織業務、技術交流;
(六)要求本會的諮詢服務機構在業務範圍內為其提供服務;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二)積極支持並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引導社會公眾文明上網、健康消費,制止營業場所內不文明的現象;
(四)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和學術論文;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個人會員除外)。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取得會員資格的網咖業主,終止其經營項目的,其會員資格自動註銷,其在本會擔任的職務一併予以解除。對原為會員單位的網咖,在變更負責人後的單位應進行重新確定其是否仍願意成為會員。若願意則可辦理更名手續,若當事人不願意,則可寫申請退出。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職責、議事規則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會費標準;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必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過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過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二條:本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在昆明市網咖行業有較高的知名度;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連選可以連任,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屆,秘書長為專職管理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六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二)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七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政府資助,社會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事先接受財務審計並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民間非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應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書面終止意見。
第三十四條:本會終止意見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五條:本會終止前,須在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七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經2006年9月30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九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昆明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協會會員
凡昆明市範圍內取得合法開業資格的網咖業主,可申請加入為單位會員;公民,可申請加入為個人會員;其它企事業單位自願加入並擁護章程,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可申請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