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辦公室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盤辦發〔2010〕13號),設立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的轄區二環路以內城市停車場、洗車場的行業管理職責。
(二)加強交通運輸管理,協調全區運輸生產檢查,督促交通運輸行業部門履行職責,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管理,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發揮整合優勢和組織效率,加快形成便捷、暢通、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三)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四)加強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全區交通運輸情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信息和諮詢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有關政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參與研究和制定全區公路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規劃,為黨委、政府制定社會經濟發展總體目標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三)編制街道、鎮、村公路路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強公路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公路建設管理體制。
(四)負責轄區內街道、鎮、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和公路災害搶修與保通工作,配套實施公路綠化工程;負責鄉村橋樑設施的維護管理。
(五)負責公路路政管理;負責轄區範圍內地方公路兩側建築紅線的控制工作,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做好公路路產路權維護、公路巡查和超限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抓好交通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六)辦理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區管公路上開設平面交叉道口、更新採伐行道樹、超限運輸及危害公路的車輛行駛公路的審批;辦理在公路兩側建築紅線控制區埋設管線、建蓋臨時構築物、設施,以及在公路路產範圍內設定非交通廣告、宣傳標誌的審批。
(七)負責全區停車場、洗車場的行業管理及監督。配合做好汽車維修行業經營許可管理、從業人員資質管理、維修企業經營監督與質量糾紛調解和年度審驗換證工作。
(八)指導公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農村公路工程建設及養護安全進行綜合指導與監督;組織協調交通行業的重大突發事件和重大災害事故,參與調查和救助工作。
(九)負責全區農村交通運輸行業重點工程、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的編制;參與交通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測定和施工定額、養護定額的編制與修訂;參與全區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及與項目有關的契約談判、契約擬定、契約審查、契約簽訂和管理工作;負責跟蹤契約的簽訂情況和執行情況,並負責契約的整理、歸檔工作。
(十)配合做好全區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轄區範圍內綜合運輸、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旅客運輸和國家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特種物資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工作;按照上級交通戰備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負責做好全區交通運輸應急處置,國防交通戰備的運輸組織、協調管理和參與國防交通保障設施規劃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輸情況;負責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
(十二)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審核本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負責綜合協調、文秘、檔案、保密、財務、宣傳、紀檢人事勞資、接待、信訪、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負責各科室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及答覆工作;負責組織全局政治理論及有關業務學習;做好全局黨、政、工會、共青團、婦聯、老齡及精神文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運輸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客貨運輸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有關政策,組織並監督實施地方公路運輸管理行政規章、發展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執行國家、省市、區政府下達的指令性運輸生產計畫;負責公路運輸信息交流及諮詢服務;指導公路運輸業戶調整運力結構,促進運力發展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指導、配合、監督全區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特大交通事故的查處;指導文明場站建設;抓好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和反腐敗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區國防戰備交通工作;認真貫徹《國防法》、《國防交通條例》;摸清全區運力情況,配合部隊開展工作,落實軍事鬥爭交通保障準備;掌握全區公路情況並負責區管道路的養護和街道、鎮道路的檢查指導工作;保證交通戰備的持續穩定發展。黨的組織按《黨章》及有關檔案的規定設定和開展工作。
人員編制
昆明市盎龍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所屬昆明市盤龍區停(洗)車場管理處整建制劃歸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管理,其他機構編制事項維持原定不變。
(二)昆明市盎龍區交通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處更名為昆明布盤龍區交通運輸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處。
(三)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管理昆明市盤龍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昆明市盤龍區停(洗)車場管理處、昆明市盤龍區交通運輸局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處、昆明市盤龍區維修行業管理處。
附則
(一)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