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

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

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是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昆明市晉寧區昆陽街道寶塔路中段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積極配合上級完成立法工作任務。
(三)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監督、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案件的處理工作。
(四)負責區委、區政府涉法事務工作,為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指導監督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法律顧問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負責社區矯正工作和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服裝、警車管理,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九)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有關外事工作。
(十)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所屬社會組織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和政治處。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擬定本系統發展規劃,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草擬審核、信息化建設、政務信息、信訪、檔案、財務、統計、物資裝備、後勤保障、幹部保健、突發性事件應對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有關外事工作。
(二)依法行政與行政複議科。負責承辦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統籌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的考核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聽證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監督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專用章。
(三)普法與依法治理科。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晉寧區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日常工作;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昆明市晉寧區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名義和印章。
(四)公證律師工作科。負責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公證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對全區律師、律師事務所和法律顧問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五)社區矯正管理科。負責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的宣傳;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隊伍;指導社會服刑人員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協調刑滿釋放人員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六)基層科。指導推進全區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推進全區司法所建設;負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所、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
政治處。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組織、紀檢、人事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宣傳、幹部監督、紀檢等工作;負責單位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及人事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政法專項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處主任1名(副科級),司法所所長8名(副科級),中層職數8名(含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科長1名)。
昆明市晉寧區司法局設8個派出機構,分別是:昆明市晉寧區昆陽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晉城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寶峰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二街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上蒜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六街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雙河司法所、昆明市晉寧區夕陽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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