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

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呈貢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昆辦通〔2019〕8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是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昆明市呈貢區滇池管理局、昆明市呈貢區滇池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建設管理和滇池保護治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水行政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規範性檔案。
(二)宣傳貫徹執行滇池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滇池水污染防治規劃,擬訂全區滇池保護工作的年度計畫、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落實轄區滇池綜合治理目標,定期進行檢查督促考核。
(三)組織轄區內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涉及的水資源利用、保護工作。
(四)宣傳貫徹落實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制度。負責飲用水水源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轄區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擬訂轄區內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方案,貫徹落實節水“三同時”制度。組織開展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節水措施方案審核。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節約用水工作,推廣節水技術和節水器具。負責轄區再生水、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轄區內水事活動的行政管理職責,負責轄區滇池漁業資源的行政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務改革的意見建議。監督、管理水務行業的國有資產,負責提出區級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編制小(二)型及以下的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負責審批小(二)型及以下的水利基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不含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貫徹執行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水庫壩塘水利設施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轄區內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轄區內農村飲水工作。
(十)負責轄區內城市供水協調和排水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排水、污水處理規劃,指導、實施排水、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的建設管理。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區防汛、抗旱防禦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禦規劃,組織指導防汛抗旱工程實施,審批水利工程度汛計畫。
(十二)牽頭河(湖)長制落實。研究擬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制度,指導、協調、推動和督促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措施的落實。組織實施轄區河(湖、庫、塘、溝渠)整治,督促、指導轄區水域管理保潔工作。
(十三)負責擬訂轄區滇池保護工作規範性、指導性檔案,牽頭落實轄區滇池治理目標,組織開展或參與滇池治理工程項目建設。監督、指導滇池保護規章制度落實,負責滇池三級保護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審核。
(十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十五)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監督、監測、預報和綜合治理,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和補償費徵收。
(十六)組織、指導水庫移民的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放管服”改革,繼續規範權責清單,精簡行政審批材料、推行“容缺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昆明市呈貢區應急管理局在防汛抗旱方面的職責分工。昆明市呈貢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昆明市呈貢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制定的洪水、乾旱災害防禦預案,負責擬訂防汛、抗旱應急搶險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防汛抗旱應急隊伍組建、培訓及管理,負責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調撥。負責防汛抗旱應急值班、值守。負責統計、通報防汛抗旱搶險工作情況及災情損失,上報相關信息。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負責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禦規劃,指導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汛前、汛中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及防汛準備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平台建設,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防汛工程、抗旱工程、水毀工程建設,負責審核水利工程度汛計畫,並監督落實。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負責水利工程應急水量調度。
2.與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呈貢分局在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職責分工。昆明市呈貢區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呈貢分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部門間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呈貢分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工作,承擔辦文、保密、檔案管理、信息宣傳、會務、內部保衛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勞動和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及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水務資金管理、劃撥,監督和管理水務行業的國有資產。研究提出有關水務改革的意見建議。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水行政和滇池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落實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政策性檔案、契約、規定的法律審核。配合上級開展清理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執法隊伍的培訓、管理、考核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申辦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科)。負責擬訂全區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配合上級水利部門組織開展水利科技、水利涉外事務。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水利設施(不含農田水利項目設施)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轄區內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編制全區涉水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測,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組織小型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組織指導江河堤防、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負責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評定的指導、巡查。負責水利工程檔案管理。組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三)水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組織轄區內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利用、保護工作。負責落實取用水總量、用水效率、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控制指標。負責擬訂轄區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監督管理和轄區內農村飲水工作。指導節水、排水、再生利用水、雨水收集利用。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行政審批改革方針政策,綜合協調行政審批工作。承擔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負責網上辦事大廳的管理工作及與昆明市呈貢區行政審批局相關工作協調對接。
(四)滇池河道管理科(河長制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區滇池保護工作規範性檔案、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滇池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組織落實轄區內滇池綜合治理,定期進行檢查督促考核。負責組織開展或參與滇池治理工程項目,審核滇池流域三級保護區建設項目選址。負責擬訂河道(溝渠)整治工作計畫,組織編制河道(溝渠)整治工作方案。負責督促、指導、配合轄區主要河湖綜合整治工作。負責轄區入滇河道保潔工作管理,並擬訂相關管理制度。負責河(湖)長制工作落實,協助河長、溝渠長完成河道、溝渠、湖泊治理和管護工作落實。負責河道、溝渠相關資料、數據收集、整理、上報。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河道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配合監測河道水質水量。負責對接昆明市“河(湖)長辦”,按照市“河(湖)長辦”的要求負責河(湖)溝渠管理工作。承擔昆明市呈貢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