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戶口屬於昆明市轄區範圍的公民、所屬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在我市的現役軍人,可根據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因私普通護照。申請人需本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現場簽名、採集指紋,並回答有關詢問。
申請條件,提交材料,注意事項,工作時限,收費標準,諮詢電話,
申請條件
有需要申請因私普通護照的。
提交材料
1、提交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碳素筆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自行下載列印、自助填表機列印均可);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頭部長度:28-33 Mm,頭部寬度:21-24 Mm)1張,附昆明市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1份。
2、我市常住戶口公民,交驗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集體戶口交驗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現役軍人,交驗身份證明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戶口薄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委託他人陪同,須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因私普通護照的證明;現役軍人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因私普通護照的證明。
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證明材料請按A4紙標準提交。相關材料原件不符合標準的,交驗原件,提交符合標準的複印件。
2、年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須現場採集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而無法採集的除外)。因手指傷病無法採集指紋的,應提交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傷情證明;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是否採集指紋。(申請人的指紋信息將植入護照晶片中)
3、申請人在受理現場,在民警指導下在《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上親筆簽名;不在受理民警當面簽名無效,須重新填寫申請表。學齡前兒童、文盲等不具有簽名能力的申請人可不簽名。(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將掃描至護照資料頁)
4、以虛假資料、借用他人身份資料騙取出入境證件,以及出借身份資料供他人冒名申請出入境證件將被追究法律責任,一切責任由自己承擔;
5、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以上(含兩本)同類型有效出入境證件。
工作時限
10個工作日。(受理當日除外)
按照有關規定,公安機關需要進行調查補充材料或者進行核查的,調查核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內。
收費標準
200元/本
諮詢電話
0871-6314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