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災自咎,貽七縣宰

旱災自咎貽七縣宰一般指本詞條

這是一首唐朝著名詩人元稹的五言詩,是一首罕見的為當時旱災肆虐而自責的詩篇,表現了詩作者難得的人文情懷。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旱災自咎,貽七縣宰
  • 創作年代:唐朝
  • 文學體裁:五言詩
  • 作者:元稹
詩作原文,作者簡介,

詩作原文

旱災自咎,貽七縣宰
年代:【唐】 作者:【元稹
吾聞上帝心,降命明且仁。臣稹苟有罪,胡不災我身。
胡為旱一州,禍此千萬人。一旱猶可忍,其旱亦已頻。
臘雪不滿地,膏雨不降春。惻惻詔書下,半減麥與緡。
半租豈不薄,尚竭力與筋。竭力不敢憚,慚戴天子恩。
累累婦拜姑,吶吶翁語孫。禾黍日夜長,足得盈我囷。
還填折粟稅,酬償貰麥鄰。苟無公私責,飲水不為貧。
歡言未盈口,旱氣已再振。六月天不雨,秋孟亦既旬。
區區昧陋積,禱祝非不勤。日馳衰白顏,再拜泥甲鱗。
歸來重思忖,願告諸邑君。以彼天道遠,豈如人事親。
團團囹圄中,無乃冤不申。擾擾食廩內,無乃奸有因。
軋軋輸送車,無乃使不倫。遙遙負擔卒,無乃役不均。
今年無大麥,計與珠玉濱。村胥與里吏,無乃求取繁。
符下斂錢急,值官因酒嗔。誅求與撻罰,無乃不逡巡。
生小下里住,不曾州縣門。訴詞千萬恨,無乃不得聞。
強豪富酒肉,窮獨無芻薪。俱由案牘吏,無乃移禍屯。
官分市井戶,迭配水陸珍。未蒙所償直,無乃不敢言。
有一於此事,安可尤蒼旻。借使漏刑憲,得不虞鬼神。
自顧頑滯牧,坐貽災沴臻。上羞朝廷寄,下愧閭里民。
豈無神明宰,為我同苦辛。共布慈惠語,慰此衢客塵。

作者簡介

元稹(779年-831年),唐朝洛陽(今河南洛陽)人,唐朝著名詩人。父元寬,母鄭氏。為北魏宗室鮮卑族拓跋部後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孫。25歲與白居易同科及第,並結為終生詩友。28歲列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遺。舉明經書判入等,補校書郎。元和初,應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年)為監察御史長慶元年(821年)遷中書舍人,充翰林院承旨。大和三年(829年)為尚書左丞。
元稹與白居易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號為“元和體”。其詩辭淺意哀,仿佛孤鳳悲吟,極為扣人心扉,動人肺腑。元稹的創作,以詩成就最大。其樂府詩創作,多受張籍、王建的影響,而其“新題樂府”則直接緣於李紳。名作有傳奇《鶯鶯傳》、《菊花》、《離思五首》、《遣悲懷三首》、《兔絲》、《和裴校書鷺鷥飛》等。現存詩八百三十餘首,收錄詩賦、詔冊、銘諫、論議等共100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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