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縣林業局

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並提出全縣林業、蠶桑、茶果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旬陽縣林業局
  • 地區:旬陽縣 
  • 類型: 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全縣花卉園藝發展、重點公益林、濕地及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職責。
(四)負責組織實施縣域漢江綠化治理工程的職責。
(五)將原縣山川秀美工程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林業局負責。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協調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的實施,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培育、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承辦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苗、蠶種、果樹種苗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三)負責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管理,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經營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五)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縣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七)制定、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對全縣木竹加工、林業化工、林業機械、森林旅遊、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發展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組織開展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建立農村林業合作組織。
(八)負責審核、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基礎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縣林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九)負責全縣林業科技和教育宣傳工作,指導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縣山川秀美工程的綜合調研、規劃協調、檢查落實、總結驗收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編制2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組織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拔、交流、任免等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籌集和管理縣林業基金;指導和監督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監管國有林業資金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林政股(林權改革辦公室)(編制2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與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實施天然林保護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畫,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擔應由縣政府、市政府審批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森林、陸生野生動物、濕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有關林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督辦、承辦各類林業案件查處;審核、申報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和運輸證明;負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及其產品管理;指導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歸口管理林業法制工作,督辦、承辦各類林業案件查處;協調監督林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有關林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全縣林業法制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管理工作;受理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負責全縣林業配套改革和林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經濟合作組織建設;負責全縣林權檔案管理和糾紛調處工作;協助完善林業“三防”體系建設和產業發展工作。
(三)業務股(綠化辦)(編制1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組織擬訂全縣林業(含蠶、茶、果、下同)造林綠化、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畫,制定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擬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負責全縣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負責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品種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漢江綠化治理工程;負責花卉產業發展規劃、業務指導、行業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山川秀美工程各項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統計報表工作;承辦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向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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