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位於日照東港區的非盈利性國家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東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盈利性:非盈利性
  • 性質:國家機構
  • 地址:日照東港區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省、市制定的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制定我區的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工作;擬訂全區企業職工工資調控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擬訂全區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核、備案和來我區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年度計畫;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區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下達城鎮退役士兵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根據上級規定做好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項目等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責:
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安全保衛、督查督辦、會議組織和行政後勤等工作;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草案;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處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擬定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的管理辦法;負責法規的宣傳普及和諮詢工作。
財務科
主要職責:
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管理本局機關財務和局屬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
主要職責:
擬定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審報勞動爭議仲裁人員資格;處理有關勞動爭議案件,指導下級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市直和國家、省駐東港區用人單位勞動契約鑑證,指導各鎮、街道勞動契約鑑證工作;負責處理與勞動爭議有關的有較大影響的民眾性突發事件;承擔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檔案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完成上級有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局其他檔案工作。
四、負責管理庫房和庫房內的各種儀器設備,負責檔案庫房的安全管理。
五、負責管理在本局託管的東港區企業職工檔案。
公務員管理科
主要職責:
研究擬定全區公務員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迴避、辭職辭退、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事項和組織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事業單位的考核、辭職辭退工作。
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負責全區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外國專家年度計畫的編制和項目審核與申報;承辦全區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匯總、上報、備案;負責開闢國外智力引進渠道,開展我區與外國有關組織的人才交流與合作活動;負責國外智力引進成果的鑑定、評估、獎勵和推廣工作;負責我區與國外政府間有關人事工作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
離退休科
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的政策、規定;為到齡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審批建房補助費及一次性撫恤金;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審批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主要職責:
擬定東港區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工作辦法;綜合管理東港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定工作;綜合管理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全區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申報;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推薦選拔及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人員的推薦選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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