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東港區司法局是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日照市東港區司法局
- 總部地點:日照市東港區
- 經營範圍:司法
- 公司類型: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成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治宣傳。
(三)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管理全區的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
(四)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證事務。
(五)指導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管理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社區矯正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管理工作。
(九)制定全區法學教育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法治理論研究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區司法鑑定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主管業務內的行政應訴、複議、聽證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及規範性檔案;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和相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息、督辦、外事、信訪、政務公開、應急管理、招商引資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與應訴及聽證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辦理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黨建工作、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考評獎勵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組織對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區法治宣傳教育及法學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區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各行業日常法治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典型的報導;組織法治宣傳教育骨幹培訓和全區司法行政幹警、企業法人(負責人)的法律法規培訓;承辦區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全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資格及執業證的審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登記事項變更的審核、報批以及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的申報;受市局委託組織開展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受理、調查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舉報和投訴;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違法行為按照規定程式提出意見報上級處理;管理全區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區法律顧問的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審查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證事項。
基層工作管理科
制定全區人民調解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基層司法所的業務工作;指導全區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組織司法行政系統參與屬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社區矯正科(加掛安置幫教管理科牌子)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社區矯正政策,研究擬定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政策、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各司法所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負責社區服刑人員的報到接收,改造表現考核和獎懲執行等工作;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志願者的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各鎮街道社區矯正工作;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宣傳、培訓、理論研究等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社區矯正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鑑定管理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負責法律諮詢服務;監督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援助案件;指導鎮(街道)、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絡點工作;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與宣傳。
日照市德信公證處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契約、繼承、委託、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等公證事項。負責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提存;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等事務。
領導成員
董德玉: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區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石 強: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分工:分管黨建、精神文明、各類考核、機關管理、信息化建設、宣傳、創城、財務管理工作,分管財務室。
申發來: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工:分管法治建設、普法工作、典型培育、亮點打造、招標工作,分管法治宣傳教育科。
楊慶榮: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安置幫教、司法鑑定、計畫生育、工會、婦女兒童以及科教文衛工作,分管安置幫教管理科
劉加嶺: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公證工作,負責行政訴訟、招商引資、社區矯正基地建設,分管德信公證處。
楊召軍: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工:分管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武裝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涉及農村相關工作,分管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科。
安豐才:黨組成員、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分管紀檢、信訪、穩定、安全生產工作。
李 梅: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分工: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共青團、史志工作,協助董德玉同志抓辦公室工作,協助石強同志抓黨建、考核、機關管理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