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東港區交通運輸局

日照市東港區交通運輸局

日照市東港區交通運輸局是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東港區交通運輸局
  • 所屬部門: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日照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涉及全區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2.擬訂全區農村公路行業規劃、計畫、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
3.擬訂全區道路運輸有關政策,道路運輸行業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嚴格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責任,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管理工作。
4.承擔農村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農村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貨物運輸,指導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6.負責提出農村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資金安排建議;負責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定的提報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7.負責全區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組織實施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行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治理運輸車輛超限、超載。
8.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9.負責做好本部門的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投訴工作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
10.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交通戰備辦公室)
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系統工會工作;承擔機關及事業單位有關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督辦、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系統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修改、把關、印發和日常文書處理工作;管好印章;負責上級部門批示件、督辦件辦理情況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承辦落實情況;負責全區交通系統信息網路管理、資料庫建設、政務信息公開、報刊雜誌的訂閱及分發、車輛的管理和維修工作。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系統內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承擔行業投融資有關工作,負責提出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資金安排建議;負責編制區交通運輸部門的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有關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交通戰備工作;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承擔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區內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擔抗震救災、防汛等重大自然災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法規科(掛行政服務科)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承擔系統內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超限超載檢測站點的提報工作;承擔紀檢監察相關工作;指導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協調工作,協調指導本部門管理單位承擔的審批項目辦理工作。
公路管理科
擬訂全區農村公路行業規劃、計畫、相關政策、公路工程建設的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村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農村公路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及標準規範,擬定實施細則、管理辦法及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督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考核;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縣道養護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專項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匯總、審核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統計報表工作;做好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審批工作;監督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審查、工程監理及工程驗收等工作。
運輸安全科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擬定全區道路運輸行業規劃、計畫工作;編制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道路運輸站場、運政基礎設施建設等年度建議計畫;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相關制度、標準、規範性檔案的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運輸和節日運輸的有關工作;負責治理超限超載源頭管理、追蹤處理等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工作;負責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組織實施運輸及駕駛培訓車輛年度查(審)驗;負責受理、查處道路運輸服務質量投訴,處理相關人民來信來訪等;擬訂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有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交通運輸監察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區道路運輸有關的交通執法工作,依法處理違章行為;負責協調、配備、管理、使用交通監察專用裝備設備;負責檢查運政管理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及國家規定的禁運、限運和特殊要求的物資等;負責檢查客運車輛超員、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等情況;負責交通監察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培訓;負責交通內部有關檢查業務的協調工作。
公路運輸管理所
負責擬訂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計畫,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起草轄區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發展各項巨觀調控措施,保持運輸市場秩序良好和穩定發展;指導督查各交管所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督查全區道路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動車檢測站和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和優質服務工作;負責全區道路運輸行業新技術、先進管理方式的推廣套用;負責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負責全區道路運輸營運手續的許可、審批、證件發放和年度審驗工作;負責全區道路運輸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思想作風、以及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區道路運輸管理、運輸生產綜合情況的調查統計工作,建立和實施重點企業聯繫制度;組織實施節假日運輸、防汛和搶險救災、交通戰備和重點物資運輸等工作;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指令性運輸任務和各項特殊運輸任務。
汽車維修管理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機動車維修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上級機動車維修管理機構制定的有關規範標準;負責對轄區內二、三類機動車維修業戶的開、歇業進行審批,核發、註銷二、三類維修業戶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轄區內一類維修企業進行初審;負責轄區內機動車維修市場的監督管理,對監督檢查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維護維修市場秩序;負責營運車輛的二級維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維修市場的源頭管理,建立健全各種基礎台賬,及時、準確地上報有關報表,組織維修市場調查,收集各種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定維修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落實轄區內機動車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及機動車維修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
縣鄉公路管理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農村公路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及標準規範,擬定實施細則、管理辦法及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養護工作的檢查和獎懲;負責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維護公路養護施工的正常秩序,採取措施保證公路安全、暢通;監督指導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公路綠化、美化、標準化創建工作;負責組織公路現代化養護、現代化管理技術的開發;負責交通情況調查和路況登記,培訓公路專業人員,改善技術設備,交流先進經驗,提高公路管理水平;負責調查研究和統計上報公路情況;負責公路養護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等。
交通管理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有關道路運輸、公路養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按委託許可權,負責轄區內的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調處運輸糾紛,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對違反道路運輸管理的行為,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理;負責轄區內車輛管理、旅客貨物流量、流向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搞好數據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轄區內日常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工作。
日照交通管理所
南湖交通管理所
三莊交通管理所
奎山交通管理所
秦樓交通管理所
陳疃交通管理所
河山交通管理所
西湖交通管理所
後村交通管理所
濤雒交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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