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依據日照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日照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2018年12月26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掛牌成立。副市長高月波出席掛牌儀式並講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Rizhao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成立時間:2018年12月26日
  • 現任領導:劉森林 
發展歷程,掛牌成立,機構改革,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發展歷程

掛牌成立

2018年12月26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掛牌成立。副市長高月波出席掛牌儀式並講話。

機構改革

根據《日照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整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科學技術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相關職責,市商務局的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反壟斷相關職責,市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要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全市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市有關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全市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市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配合做好反壟斷調查、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區縣有關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日照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違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市級承擔的執法職責。指導區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等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市質量強市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制定和發布市級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實施的監督評估工作。推動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市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按照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套用,承擔推動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十六)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七)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指導、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十八)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貫徹實施國家檢查制度,依職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指導區縣開展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
(十九)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 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全面加強質量管理和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標準和方法,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質量共治和品牌建設。強化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以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深化標準化改革,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支撐推動質量強市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促進最佳化全市營商環境。按照依法依規的原則,將適合屬地管理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管理許可權,逐步依法下放至區縣市場監管部門。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全市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全市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市場監管執法職能和執法隊伍,減少執法層級,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完善執法程式,嚴格執法責任,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強化激勵約束。落實地方屬地管理責任,理順職責關係,創新監管執法方式,提高基層執法隊伍履職盡責能力。加強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提高職業化水平。
6.提高服務水平。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大全市智慧財產權信息開放和利用力度,對政府掌握的智慧財產權信息資源,除涉及國家經濟技術安全的外,逐步免費向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和社會公眾開放。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 8 —共服務平台建設,實現智慧財產權服務便利集約高效。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食用農產品和食用畜禽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食用畜禽及其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不含乾果和管轄範圍外的水果,下同)、食用畜禽及其產品從種植、養殖等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屠宰環節(含生豬定點屠宰)和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職責範圍內的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和使用(水產養殖除外)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植物防疫檢疫;負責全過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強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傳播、流行。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關於食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海洋發展局負責食用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中的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漁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關於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食用林產品(含乾果和管轄範圍內的水果,下同)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市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和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並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確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監測數據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和省衛生健康委的信息報告系統上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市衛生健康委要將相關信息及時向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並上報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根據通報信息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2)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餐飲單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飲具— 10 —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進行監管。兩部門要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在監管工作中發現餐具、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相互通報。(3)市衛生健康委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市市場監管局。(4)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推動使用環節的藥品、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
5.關於危險化學品監管。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有關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負責對用於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範圍內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市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保持情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指導區縣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工具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
6.關於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民 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協助省主管部門做好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進出口以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市公安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包括:監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以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炸物品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偵查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炸物品的刑事案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未經許可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行為。
7.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行政審批、市場監管、海關、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市發展改革委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從事成品油建設項目環評檔案許可活動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市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市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8.關於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管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推動實施電動汽車以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市能源規劃相銜接。
9.與市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管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管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予以協助。10.與日照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市內市場上銷售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實施監督管理。我市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或者已經涉及出口的,市市場監管局應當及時通報日照海關。日照海關負責進出口食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日照海關應當收集、匯總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並及時通報市市場監管局。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市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日照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市市場監管局通報,市市場監管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考核、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信息化等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社會保障、考勤等工作。組織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外事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承擔協調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髮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綜合統計工作。
(四)應急管理與宣傳科。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網站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日常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牽頭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五)法規科。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政策規定、措施、規範性檔案等。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級行政執法重大案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全面梳理全市市場監管方面的行政執法事項,建立完善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和案件聯辦協調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和動態調整。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或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查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六)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的建設、管理和協調套用。擬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市場檢查、產品質量抽檢“雙隨機”,統一公開抽檢信息。組織開展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工業產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制度。擬訂年度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工業產品抽檢計畫並組織協調指導各相關抽檢科室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承擔市屬登記企業的信息公示並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掛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市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組織指導對全市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協調全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承擔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反壟斷調查、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
(八)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
(九)市場規範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擬訂並組織指導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調處工作。指導區縣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投訴舉報工作。指導日照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十)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科(掛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組織指導全市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套用相關工作。承擔推動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在市委組織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指導下,負責指導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二)質量發展與認證科。擬訂全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以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組織調查重大質量事故。按授權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承擔市質量強市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權監督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開展,依法組織開展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制定實施產品質量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市級工業產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工業產品抽檢,組織指導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十四)食品安全協調科。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食安山東”建設,組織國家、省級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評議考核,督促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擬訂全市食品安全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和風險隱患排查等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參與制定市級食品抽檢計畫和工作制度,參與組織協調指導實施食品抽檢工作。負責督導相關科室制定實施食品抽樣檢驗技術規範、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檢查、處置、召回,以及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和統一發布。
(十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區縣相關工作。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制定實施生產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市級食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抽檢,組織指導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區縣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區縣相關工作。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定實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市級食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抽檢,組織指導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區縣食品攤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區縣相關工作。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市級食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檢,組織指導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區縣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十九)計量科。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技術規範和檢定規程。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二十)標準化科。擬訂全市標準化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指導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依法管理市級地方標準。指導全市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指導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承擔市實施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科。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措施辦法。依法承擔馳名商標保護申請的初步核實、審核和上報工作。擬訂全市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商標專利質押和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有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二十二)藥品市場監督管理科。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藥品處置。依照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制定實施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市級藥品質量抽查檢驗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抽查檢驗,負責對抽檢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配合做好執業藥師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有關違法行為。指導區縣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藥品處置。
(二十三)特殊食品與化妝品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食鹽、化妝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全市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制定實施特殊食品、食鹽抽樣檢驗、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市級特殊食品、食鹽、化妝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和化妝品抽檢。組織指導區縣特殊食品、食鹽、化妝品質量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負責對抽檢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四)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區縣經營、使用環節的現場檢查,組織指導相關問題產品處置。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樣送檢。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指導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有關違法行為。
(二十五)科技與財務科。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項目,擬訂全市相關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組織指導科技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人員編制

市市場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 80 名。設局長 1 名(兼任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副局長 4 名(其中,副局長、市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1 名);正科級領導職數 26 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 名),副科級領導職數 8 名。暫保留工勤編制 6 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第六條 市市場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日照市委辦公室、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日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日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 2019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劉森林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2日,榮獲“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2月,山東省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被授予“全國市場監管衛士”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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