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嵐山區市場監管局於2019年1月份掛牌成立,原工商、食藥監、質監、智慧財產權、物價等“多合一,區政府正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日照市嵐山區
  • 成立日期:2019年1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落實國家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區有關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全區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區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
組織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配合好反壟斷調查、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日照市嵐山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依法實施契約管理,規範契約行為,查處契約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四)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
(五)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參與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區質量強區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含食品相關產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全區食品安全重大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依法規範、監督商品量與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市地方標準。推動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依法開展對標準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認證認可工作。按照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組織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的監督工作;依法組織開展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套用,承擔推動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零售、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十六)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七)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指導、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十八)貫徹實施國家檢查制度,負責依職責組織實施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
(十九)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機構職能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考核、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信息化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的建設、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社會保障、考勤等工作。組織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外事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髮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綜合統計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網站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日常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牽頭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項目,擬訂全區相關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組織指導科技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政策規定、措施、規範性檔案等。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級行政執法重大案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全面梳理全區市場監管方面的行政執法事項,建立完善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和案件聯辦協調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和動態調整。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或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查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市場規範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消費者投訴中
心牌子)
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擬訂並組織指導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開展動產抵押登記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指導全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調處工作。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投訴舉報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網路交易管理科
擬訂全區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套用相關工作。承擔推動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在區委組織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指導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擬訂全區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公平交易科
負責擬訂全區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全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組織對全區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協調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措施辦法。擬訂全區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商標專利質押和轉讓許可等智慧財產權運用管理有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擬訂全區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的建設、管理和協調套用。擬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市場檢查、產品質量抽檢“雙隨機”,統一公開抽檢信息。組織開展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工業產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制度。擬訂年度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工業產品抽檢計畫並組織協調指導各相關抽檢科室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承擔區屬登記企業的信息公示並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承擔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以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參與調查重大質量事故。承擔缺陷產品召回監督管理相關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承擔區質量強區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權監督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開展,依法組織開展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擬訂全區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區級工業產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工業產品抽檢,組織指導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承擔全區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技術規範和檢定規程。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擬訂全區標準化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食品安全協調與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食安山東”建設,組織國家、省級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評議考核,督促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擬訂全區食品安全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和風險隱患排查等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參與制定區級食品抽檢計畫和工作制度,參與組織協調指導實施食品抽檢工作。負責督導相關科室制定實施食品抽樣檢驗技術規範、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檢查、處置、召回,以及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區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和統一發布。分析掌握全區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制定實施生產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區級食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抽檢,組織指導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區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開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定實施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區級食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抽檢,組織指導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區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開展食品攤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區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區級食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檢,組織指導抽檢不合格樣品和監測問題樣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對國抽類、省抽類、市抽類、區抽類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藥品處置。依照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制定實施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區級藥品質量抽查檢驗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抽查檢驗,負責對抽檢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配合做好執業藥師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有關違法行為。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藥品處置。分析掌握全區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食鹽、化妝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全區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制定實施特殊食品、食鹽抽樣檢驗、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參與區級特殊食品、食鹽、化妝品抽檢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和化妝品抽檢。開展特殊食品、食鹽、化妝品質量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負責對抽檢結果信息的分類歸口報送,並實行統一發布。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全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開展經營、使用環節的現場檢查,組織指導相關問題產品處置。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樣送檢。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指導查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有關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行使法律法規要求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依法統一行使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責;組織協調相關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承辦上級交辦、督辦以及有關部門移交、提請的各類案件的查處、交辦、督辦工作;依法指導下級部門案件查處等相關業務工作。
市場監管服務中心
負責指導消費者協會開展工作,為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政策法規諮詢;協助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調解消費糾紛;負責推進消費者協會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協會開展工作,為個體私營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法律、融資、人才交流等服務;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組織黨建、群團組織建設,推進個體私營經濟組織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依法接收涉及市場監管領域的諮詢、投訴和舉報轉辦、信息反饋、數據匯總、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推進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市場監管檢驗檢測中心(事業)
依法依規承擔食品(含特殊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抽樣和檢驗任務;負責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技術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與監測工作,負責藥物濫用監測技術工作;開展市場監管領域檢驗檢測科學研究;開展委託檢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中心(事業)
貫徹執行專利方面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專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推進專利創造、運用、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專利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質押、轉讓、許可等專利運用推進工作,擬訂專利推廣政策,指導專利實施及產業化工作;承擔專利分析評議、專利導航、創造運用、風險預測預警等方面的諮詢與服務;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和相關問題的研究、宣傳和培訓等工作;負責區內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的措施辦法;協助開展專利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及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務;協助開展專利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等專利保護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須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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