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律師協會

日照律師協會成立於1993年11月16日,是依法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律師實施行業管理。日照市律師協會現任會長任柏青,副會長劉平剛、秦四鋒、李秀梅,秘書長張宗武。市律協目前共有團體會員22個,個人會員168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律師協會
  • 成立時間:1993年11月16日
  • 團體會員:22個
  • 個人會員:168個
機構職能,協會宗旨,

機構職能

律師協會通過自己的工作,支持會員依法執業
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制定並監督實施律師執業規範;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提高會員執業水準;組織律師業務培訓;處理對會員的投訴;組織會員開展對外交流;調處會員在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宣傳律師工作,出版律師刊物等。
日照市律師協會擔負著對我市律師業的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律師發展規劃和策略;探討如何加強對律師和律師所的管理;保障律師合法權益,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建設;對律師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律師業務素質;開展業務理論研討,拓展律師服務領域;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向社會宣傳、推介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等職責。
秘書處是市律協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落實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協會宗旨

市律師協會堅持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深入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綱領、基本路線和基本經驗,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堅持在不斷抓好律師隊伍的思想道德建設和業務素質建設的同時,努力將協會建成“四個律師中心”,即律師界感情交流中心,提高執業律師的理論素養和執業水平;律師界的管理經營指導中心,促進律師所內部管理和經營水平不斷提高,協調解決矛盾糾紛;律師執業維權和維護形象中心,切實保障律師的合法權益,同時嚴肅紀律維護律師的整體形象。
市律師協會在抓好自身建設的同時,積極承擔各項職責任務,以求真務實的態度積極工作。日照市律師協會正在律師業的健康、快速、持續發展中發揮著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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