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是日照市於2022年發布的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 發布時間:2022年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6月23日,日照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介紹了國家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情況和《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有關情況。

內容解讀

日照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情況
201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開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動員大會,作出舉全市之力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重大決定。三年來,我市錨定高水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目標,理順創建工作機制體制,堅持產學研合作核心路徑,聚力推進創新體系構建、創新平台搭建、創新產業提升、創新主體培育、創新人才集聚五大工程,全面提升全市科技創新能力,科技創新引領支撐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明顯提升。
➤主要指標進位趕超。我市全社會研發(R&D)投入由2017年的33.66億元增加至62.01億元,占GDP的比重從1.68%提高到3.09%,研發投入強度位列全省前三;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提高到492家,年均增長50%,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692家,年均增長68.4%。
➤平台建設日益壯大。我市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台270餘家,建設特鋼材料與裝備省級共同體,創建了3家省級重點實驗室、1家省級技術創新中心,有效期內院士工作站20家。東港區農業科技園獲科技部批覆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嵐山區農業科技園經省政府批覆建設省級農高區,均實現零的突破;日照大學科技園、日照山東省大學科技園兩個省級大學科技園獲批建設;成立山東黃海科技創新研究院,構建起“1+7+N”技術轉移體系;建成上海交通大學、山東大學等高校研究院8家,西安交通大學、東南大學等高校技術轉移中心8家,技術策源能力持續提升。
➤創新生態不斷最佳化。圍繞十大重點產業鏈, 構建協同、開放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體系,提升供應鏈產業鏈創新鏈現代化水平。組織和政策體系方面,成立市委書記、市長任雙組長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出台《日照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實施方案》《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堅若干政策(試行)》等系列檔案,形成了全方位支持科技創新的“1+N”政策體系。
➤計畫體系初步建立。改革科技計畫由單一後補助方式為前端引導主方式,集中財力加大對事關我市產業發展的科技項目立項支持;探索推行科技攻關“揭榜制”、首席專家“組閣制”、項目經費“包乾制”;建立了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畫、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地和人才專項五大計畫體系。
➤創新人才不斷集聚。11人獲國家、省、市“友誼獎”;積極培育國家和省重點人才工程人選,22個項目入選省級以上人才工程;科技特派員隊伍不斷壯大,全市共註冊農業科技特派員358名、企業科技特派員28名;建立科技專員駐點服務企業制度,分兩批次派出科技專員50餘人。
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6日,科技部發布支持新一批25家城市開展創新型城市建設名單,我市成功入列;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公布了《國家創新型城市創新能力評價報告(2021年)》,日照市躋身全國城市創新能力百強榜,實現歷史性突破。
關於《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出台與主要內容
根據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程式,三年後國家科技部專家組將對我市創建工作進行實地驗收。為深入實施“創新興市”發展戰略,高水平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市科技局在前期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牽頭起草了《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對三年建設期進行總體規劃,明確目標責任,分解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創新能力監測指標大幅提升。本方案多次徵求市直相關部門、單位和各區縣、功能區意見,並經市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十四屆市委常委會第16次會議研究通過後,近期已經印發出台。《政策》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以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創新力為統領,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產學研合作核心路徑,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人才鏈、資本鏈、政策鏈融合發展,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
第二部分是創建目標。到2024年,創新體系日趨完善,創新平台加快搭建,創新環境明顯最佳化,科技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能力顯著增強,社會創新活力充分釋放。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1%;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2%;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件。創新主體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800家;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單位GDP綜合能耗較2020年下降20%。創新環境不斷最佳化。國家級創新平台、雙創載體分別達到40、30家;累計孵化企業1000家;PM2.5年平均濃度完成省定任務。
第三部分是重點任務。針對目前我市科技創新存在的不足,制定政策措施,補齊創新短板,提高創新水平。從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大科技創新人才引育力度等七個方面,提出開展25條專項行動。其中,接受科技部中信所指導,按照我市所屬創新型城市中的創新集聚區類型,設定了開展科技創新創業投貸聯動貸款業務、打造創新創業綜合體等多項特色行動。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把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創新發展的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督查考核,加大政策保障,弘揚創新文化,加大宣傳力度,設立創新專欄等。
第五部分是四個附屬檔案。附屬檔案一是日照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平台發展專項政策。主要從搭建高能級科技創新平台、促進孵化載體擴容增效等四個方面進行支持。附屬檔案二、三、四是對市直部門單位,區縣、功能區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主要指標任務的分解,逐一明確完成期限、完成目標,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
答記者問
一、《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有哪些鮮明的特點?
答:《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出台在我市獲批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關鍵時間節點,明確了接下來三年建設期的目標任務、具體路徑和政策體系,起到承上啟下、繼往開來的核心樞紐作用。國家創新型城市是全市科技創新工作中難度最大、時間跨度最長、綜合評價最高的一項金字招牌,2022—2024年三年建設攻堅期,對進一步擦亮國家創新型城市招牌,全面提升科技創新水平至關重要,檔案的出台可謂恰逢其時、意義重大。《三年行動方案》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鮮明特點。
一是建設目標更加明確。《三年行動方案》根據國家創新型城市創新能力監測指標體系和前期向科技部提報的創建工作方案制定,科學確定三年建設目標,包含國家省級創新平台載體、高企數量、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數量、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單位GDP綜合能耗、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比、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比、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數量、智慧財產權、技術契約成交額占比、規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比、PM2.5年平均濃度等具體指標,所有指標均有明確數據,力促市直相關部門、單位、區縣、功能區用盡全力跳起來“摘桃子”。
二是重點任務更加清晰。方案針對我市創新發展存在的問題和發展的現實需要,明確了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大科技創新人才引育力度、加快高層次創新平台載體建設、最佳化區域創新力戰略布局、提升創新創業服務水平、培育打造創新產業集群、持續保障和支撐民生改善七大重點任務,提出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容行動、高新技術企業提質行動、企業創新體系構建行動等25項具體行動,所有行動均圍繞建設總體目標設定,均有明確實施路徑、目標任務,能量化的全部實現量化,不能量化的,也明確乾到什麼程度,符合我市發展規律和創新邏輯。
三是責任分工更加精準。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需要匯聚全市上下智慧和力量,激發各行各業創新熱情,營造濃厚的全社會創新氛圍。方案所涉25項行動,均有明確牽頭部門、責任部門,涉及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30家市直部門、單位和區縣、功能區。為進一步細分各項指標任務,方案附屬檔案二、三、四分別制定市直部門、區縣、功能區指標台賬,分一級指標、二級指標、責任單位和創建進程,釐清當前指標數據,明確2022年、2023年、2024年各指標需達到的標準,實行項目化推進、台賬式管理,確保各項指標進展可視、責任清晰。
四是組織保障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創建工作,把創建作為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工程,要求設立專門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抓、各方參與、社會協同的創新發展新格局,力度大、規格高,必將產出好成效。建立起創新型城市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將創建工作列入市級年度督查檢查事項,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強化跟蹤問效。同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完善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提高財政科技資金支出比重,出台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採購、產業技術提升、人才引進、科技合作交流等財政政策,全力保障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有序、有力推進。
二、日照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平台發展專項政策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政策是推動工作的前提和基礎。近年來,市科技局不斷完善科技創新政策保障體系,先後出台了《日照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科技創新財政扶持政策》《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堅若干政策(試行)》等一系列檔案,構建起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平台建設等全過程科技創新政策鏈。為支持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我們在深入分析原有政策和當前工作實際的基礎上,在《三年行動方案》中新出台了平台發展專項政策,主要從搭建高能級科技創新平台、促進孵化載體擴容增效、支持“城市+大學”深度融合、開拓產學研合作核心路徑四個方面,制定7條措施,具體是:
(一)搭建高能級科技創新平台
1.鼓勵國家實驗室和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滿足相應條件的按建設進度給予每家300—1000萬元資金補助。在建設前期按建設單位先行投入資金不超過30%比例,且不超過300萬元安排引導資金,用於購入研發設備進行技術研究。
(二)促進孵化載體擴容增效
2.支持各區縣、功能區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省級備案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新建、改(擴)建科技企業孵化器。對達到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場地要求、由專業運營機構(團隊)運營管理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年建設(包括孵化器設備、運營經費、服務經費等投入)總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建設主體不超過200萬元的引導性補助,根據運營情況和實際投入,每年分兩次撥付,連續支持3年。
3.支持各區縣、功能區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專業孵化載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專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150萬元、50萬元建設經費補助;對新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專業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5萬元建設經費補助。
4.鼓勵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自建或共建公共服務平台,共享設施和資源。每年績效評價合格的孵化載體,按其上一年度在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概念驗證等方面投資總額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支持“城市+大學”深度融合
5.支持駐日照高校在我市設立獨立法人單位的新型研發機構,強化技術輸出能力,更好服務日照發展,支持承擔市級科技計畫項目,項目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6.鼓勵駐日照高校在山東省大型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上傳儀器,面向我市產業園區和企業開放共享,服務企業技術研發,經績效評估後,按其上年度實際服務總額的20%給予獎勵補助,同一供給方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四)開拓產學研合作核心路徑
7.對市政府牽頭,各區縣、功能區主辦的新落地高校研究院、產業技術研究院、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經市主管部門批准,根據運行績效情況,每年按合作(建設)經費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連續支持3年。對市政府主辦建設的新落地高校研究院,按“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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