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地震名稱:日本神戶大地震
- 地震分類:構造地震
- 發生時間:1995年1月17日凌晨5點46分
- 發生地點:日本神戶市
- 震級:7.2級
- 人員傷亡:143000人
- 財產損失:13~20萬億日元
地質情況
經濟影響
建築介紹
經驗教訓
水源
在撲救由地震引起的火災方面,保證主要城市供水系統的正常可靠或替代水源的可資利用是至關重要的。儘管神戶的城市規劃者們原構想將地下蓄水池作為應急水源,但這些水源卻由於種種原因很快失去了作用。許多地下蓄水池因通道被建築瓦礫所阻塞而無法接近使用。消防車因道路阻隔不能靠近這些地下蓄水池,使其無法利用水帶和車上的水泵建立起臨時的供水網路。1989年,舊金山地震時,當地就通過從海灣取水的方式建立了一個臨時供水系統用來滅火。這種方法對有諸如海灣、湖泊或河流等水源便於取水的城市來說是可行的。所用水帶也應為大口徑的。
建築物混雜
阻火建築
採用阻火設計的建築,在抗禦火災上顯示出了優越性。比如加油站建築,由於其設計以將火限制在周界範圍之內為目的,因此,這些建築沒有受到來自外部的火災的影響。周圍環繞有大的開闊地的建築,如變電站和學校等,也未受火災的侵害。
使用不燃材料的建築比使用可燃材料的建築有更好的抗火特性,而後者又比神戶市普遍存在的木結構建築抗火性能要好。儘管如此,許多不燃建築的內部仍遭到嚴重破壞。當然,若火未燒到建築的內部,則其內部還是有可能保存下來的。設計時應避免建築暴露在相鄰建築的火災危險之中。若這種暴露難以避免,則應採取設牆和在開口處裝嵌絲玻璃等措施來補救。
可接近性
由於倒塌的建築瓦礫阻塞了道路,給緊急救援工作帶來了困難。對於一些可能會發生大地震的城市,應當有人員和裝備應急疏散的預案,或增加執勤點以縮短到場時間。這就需要對震後的損失做出迅速的判斷,以便更好地組織和使用可供調動的救災力量。道路的阻塞也影響消防隊接近地下蓄水池。
要害設施
有些要害設施也在地震中遭到破壞。其中一所醫院發生了局部的坍塌,使其不僅不能作為搶救傷員的場所,而它還需要救援。神戶市的市政廳大廈也嚴重受損。位於樓內的水道局被完全震毀,局記憶體放著全部有關供水系統的電腦資料和記錄,使有關人員無法有效地隔離受災區域和向災區恢復供水。該局的—個分支機構及其所貯存的各種記錄也被大火燒毀。重要的設施應預先做出規劃,並要有防災措施或設計有備用設施。關鍵性的記錄要備多份;分別存放在不同的地點以便災後使用。
人的訓練
一場大的災難之後,處於災區的人必須做好依靠自身生存的準備,等待救援力量的到來。因此,人們應接受如緊急救護和救援等基本生存技術的訓練,平時備好—定量的應急用品。受過這種訓練的人還能在緊急情況下為救援力量提供幫助。在神戶和1989年舊金山地震中都有這種公民向消防隊提供支持或自動地組織起來進行滅火的事例。
救援服務的準備
處於地震危險性較高地區的救援力量,應經過嚴格的訓練並有良好的裝備。所有的人員,都應接受如美國城市搜尋與救援署(USAR)規定的專門救援技術訓練,且應有在災區運送人員和裝備的預案。對災情應儘快做出判斷,以便調用可能的力量支援諸如損失重大和人員傷亡需要急救的區域。
基礎設施應有防護措施,以儘可能免受地震的衝擊,以確保能為搶險救援行動提供支持。關鍵性的設施,如消防站、警察署、醫院和通信樞紐等,應有抗震加固措施,或建立備用設施。這些設施中的人員應接受災難情況下的生存訓練。防災預案中還應包括緊急聯絡與徵召非值班人員的措施。針對重大災害應有請求外部力量增援的預案。這次神戶地震有數個國際救援隊表示願意提供支援,但沒有被接受。利用這些專業的搶險救援力量,並使之與當地的力量協同行動可增強救災能力。
搶險救援行動的協調
任何一個如此巨大的災害的救助,都需要幾個不同部門的相互協調。通常為救助一起災害,救助人員需要頻繁地與有關機構取得聯繫,但若發生了像神戶那樣的需幾個部門協調行動的大地震,這種方式就不能滿足要求了。與救災有關的機構應相互協調,制定出對救災官員進行訓練災害緊急處置計畫,以便在災害發生時能有效地協同行動。這些計畫應預先進行演練,計畫中不僅有消防和緊急醫療救護部門參加,還應包括執法部門、公關組織、賑災機構、建築公司及醫療單位等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