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暫行刑律,日本明治維新後第一部刑法典。1868年制定。仿照中國明、清律體系,並以幕府時期的《公事方御定書》為藍本制定。分名例、賊盜、鬥毆、人命、訴訟、捕亡、犯奸、受贓、詐偽、斷獄、婚姻、雜犯12律,共121條。主刑為笞、徒、流、死四種,並有類似中國封建法中“十惡”、“八議”的“八虐”、“六議”的規定。它並未公布,僅供法官審判時作為內部準則。
日本暫行刑律,日本明治維新後第一部刑法典。1868年制定。仿照中國明、清律體系,並以幕府時期的《公事方御定書》為藍本制定。分名例、賊盜、鬥毆、人命、訴訟、捕亡、犯奸、受贓、詐偽、斷獄、婚姻、雜犯12律,共121條。主刑為笞、徒、流、死四種,並有類似中國封建法中“十惡”、“八議”的“八虐”、“六議”的規定。它並未公布,僅供法官審判時作為內部準則。
日本暫行刑律,日本明治維新後第一部刑法典。1868年制定。仿照中國明、清律體系,並以幕府時期的《公事方御定書》為藍本制定。分名例、賊盜、鬥毆、人命、訴訟、捕亡、犯奸、受贓、詐偽、斷獄、婚姻、雜犯12律,共121條。主刑為...
明治維新後至二十世紀初日本資產階級地主集團刑法。主要法律淵源是一些刑事法典和單行刑事法規。1868~1874年 這短短的七年中,明治政府頒布了三部刑法,即暫行刑律(1868年)、新律綱領(1871年)、改定律例(1874年),但這三部刑法都缺少...
《暫行新刑律》分總則、分則二編,共五十二章,凡三百九十二條。總則十七章:1.法例;2.不為罪;3.未遂罪:4.累犯罪;5.俱發罪;6.共犯罪;7.刑名;8.有減;9.自首;10.酌減;11.加減例;12.緩刑;13.假釋;14.恩赦;...
第二期是模仿《明律》以及《會典》之時代屬於《大明律》之系統。其典型者有武家時代末期藩侯所撰法條以及明治維新時之《假刑律》即《暫行刑律》、《新律綱領》及《改定律例》等[44]。而日本受中國影響雖久但真正受到刺激全面向...
國民黨政府建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暫行新刑律》。至1928年 3月10日始由國民政府正式公布第一個刑法典:《中華民國刑法》。該刑法分為總則和分則兩編,共48章,387條。1935年1月1日又公布了經過修改的刑法,即所謂新刑法。其中總則...
其中包括:著作6部即1906年版《漢文刑法總則講義案》、1907年版《死刑宜止一種論》、1911年版《刑法總論》、1911年版《法學通論》、1913年版《中華民國暫行新刑律》、1931年版《日本刑法改正案評論》,論文4篇即《論大清新刑律重視...
因為我國傳統的刑律,是諸法合體,以刑為主,直至清末借鑑日本刑法,制定《大清暫行新刑律》,才有近代刑法出現。在法律文化上,我國缺乏近代刑法理論的傳統;而西方刑法理論,從貝卡里亞以來,特別是從費爾巴哈以來,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
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刑律修訂有了實質性的進展。這年七月,清廷皇族在反覆商議出國考察各國政治的五大臣的意見後,宣布預備立憲。立法因此也就迫在眉睫。也正是這一年,沈家本上書朝廷,要求聘請日本岡田太郎博士參與修訂刑律,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