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現代新聞傳播的起點
1818年,這種
古代社會性質的新聞傳播最終消失,而官方“洋書調所”(外國事務研究所)的手抄譯的
荷蘭洋報(俗稱“傳聞書”)則在幕府高級官員中流傳
1854年,
美國海軍準將培里率領的艦隊第二次開進
東京灣,德川幕府被迫同意
開放門戶。同年,“傳聞書”的閱讀資格降到地方“大名”一級。在日本最早出現的報紙,是1858年從
中國翻刻傳入日本《官版中外新報》,此報系由在中國
寧波活動的傳教士發行。接著,
英國商人A.W.漢薩德於1861年6月創辦英文《長崎船舶新聞》(The Nagasaki Shap News)、11月在
橫濱創辦英文《日本先驅報》(The Japan Herald)。在日本出版的最早的日文報紙,是1862年1月由官方“洋書調所”的工作人員豎川三之橋、萬屋兵四郎印刷發行的《官版
巴達維亞新聞》,“新聞”一詞系日文“報紙”的意思。此報翻譯自在荷屬印尼巴達維亞(今
雅加達)出版的荷蘭文報紙。由於“攘夷論”在政府內部占上風,日本官方刻印出版的報刊大多在1863年停刊,又倒退回到翻譯、手抄傳播。這些報刊的讀者,主要是幕府要員。
日本最早的雜誌一般認為是幕府洋學研究者
柳河春三1867年初創辦的《西洋雜誌》,“雜誌”也是他創造的辭彙。
自和平開放門戶後,外國人辦的外文和日文報刊沒有禁止出版。其中英國牧師
貝利創辦的日文《萬國新聞紙》(1867年1月),首次刊登了日本商人的食品廣告。
日本的現代新聞傳播,是在西方新聞文化的直接影響下產生的,中國成為日本出現報紙的最早中介,接著是印尼,成為日本出現報紙的相對持續的中介。
明治維新後的新聞傳播業
1867-1868年
明治維新後,很短的時間內,日本的現代新聞業形勢走過了西方國家“官報——黨報”的發展階段,轉向商報時期。
“黨報時期”和“官報時期”
日本明治維新後,政治鬥爭很快就導致出現尊王派和佐幕派,1868年2月以後,這兩派都分別出版了系列代表自身觀點的報刊,《太政官日誌》(尊王派)和《中外新聞》(佐幕派)。從新聞業務角度看,由柳河春三主辦的《中外新聞》,代表了日本黨報時期報刊的較高水平。
1869年,明治政府公布了第一條報業的法規《報紙印行條例》,實行出版許可制。佐幕派的報刊被查禁。1871年12月,由橫濱富商原善三郎等人出資,在
神奈川縣令井關盛艮的支持下,《橫濱每日新聞》出版,這是
日本第一家日報,新聞與廣告各占一半篇幅,呈現出一定的商報傾向。
《橫濱每日新聞》(1871),還有1872年創辦的《東京日日新聞》、《郵便報知新聞》、《新聞雜誌》(報紙)等,都有不同的官方支持背景,可稱“民辦官助”。
19世紀70-80年代,官方內部出現的矛盾逐漸影響到報刊,出現所謂的“官權派”(立憲改進黨)、“民權派”(自由黨)、“帝政派”,各種報刊多少都捲入到黨派鬥爭中,成為各個黨派的機關報或附庸。1875年6月和1882年4月修訂的報紙條例和1875年制定的“誹謗律”,實際上取締了言論自由。
日本新聞史上的官報時期是官方和報人都處於幼稚階段的獨特現象;而基本處於當權者有效控制下的黨報時期,則僅僅是其傳統專制體制的一種自由主義外形。
不完全的“商報時期”
就在一些報刊熱衷於政論的時候,1873年出現了版面小、不刊登爭論、以社會和娛樂新聞為主的“小報”,一般把《東京假名書新聞》視為最早的典型報紙。但後來再在競爭中留存並聞名的,則是1874年創刊於東京的《
讀賣新聞》和1879年創辦於
大阪的《
朝日新聞》。《朝日新聞》1886年確立的“通則”第一條寫道:“以公平無私為宗旨,以作世人耳目為本職”。曾經在1876年出版《文明概論略》一書而聞名的
福澤諭吉,確立了一種“獨立不羈”的板報方針,爭取到不同派別的讀者。實際上,從這時起,日本所有的報紙都轉向了大眾,由於不存在高級報紙,所有報紙就內容和水平而言,介於西方的高級報紙與大眾報紙之間。
1886年,《郵便報知新聞》的
主持人矢野文雄從歐美考察回來,在編輯、經營、發行等方面對報紙實行現代產業化管理。因其成功,是的產業化管理成為日本日報的一種出版傳統。
與報業的發展相適應,1887年,日本第一家通訊社東京急報社成立,創辦人為六角正太郎。此後,許多通訊社紛紛建立。其中1903年建立的
帝國通訊社和1901年建立的日本電報通訊社是主要兩大競爭對手。
受
美國黃色新聞潮的影響,1892年由黑岩周六創辦的《萬朝報》,以及1900年出版的《二六新報》成為典型的煽情報紙。它們在東京炒作社會新聞,甚至政治新聞,以大眾的名義對官員和經濟暴發戶進行揭醜,得到讀者青睞,發行量大增。而在大阪,19世紀末20世紀初,《大阪朝日新聞》和《大阪每日新聞》形成激烈的競爭局面,並先後改為股份公司制。報紙運轉中形成編輯、經營兩個中心。1924年
正力松太郎買下《讀賣新聞》後,獲得了快速發展,1930年,與《朝日新聞》、《
每日新聞》在東京形成三報第一次鼎力競爭的局面。
然而,商業性發展的報刊是不能觸及國內政治問題的。這種情形下的日本報業產業化,是一種畸形發展。作為產業,必須找到讀者感興趣的話題和進行適當的炒作,以爭取更多的讀者。物質上的商業利益加精神上的國家主義,正是驅動日本媒介從明治到大正時代產業化的兩個輪子。
明治-大正時代的新聞政策
從明治時代開始,到大正時代,對新聞的越來越嚴厲的控制,在精神上做足了準備。1889年頒布的《
大日本帝國憲法》,規定日本臣民的權力必須服從
德國那種“法律限度”。強調的是“日本臣在法律範圍之內有言論、出版和集會的自由”。
從世界上不允許存在政黨報刊,到頒布和修訂一系列管理法規,以及懲處一批又一批的媒介和記者,日本當權者有效地先頂了媒介的言論和報導範圍。日本的媒介本來就沒有與當權者抗爭到底的傳統,經過幾個不大的鬥爭回合,便基本上被納入了天皇
專制制度的軌道,在鼓吹國家主義方面,不少媒介充當了自覺地工具。
九一八事變後的日本媒介
情報局對新聞傳播的法西斯統治
早在1932年,為控制輿論就成立了尚沒有列入編制的情報委員會,由外務、陸軍、文部、內務、郵政等省派出委員和幹事,統一協調對輿論的控制。1937年該機構列入編制,名為內閣情報部,直屬首相。1940年,內閣各省和軍隊各兵種的情報部門合併為統一的新設“情報局”,對所有涉及傳播的載體,包括報刊、廣播、通訊、電話、電影、喜劇、曲藝、繪畫、唱片等等實行直接控制。
戰爭失敗前夕,政府制定成立的新聞界自主統治的御用團體“日本新聞會”也被解散,改由情報局直接向報刊發出具體指令。至此,日本
法西斯從思想到體制,編織了一張完全籠罩新聞傳播的大而密的羅網。
國家直接管制廣播業
1934年,為強化對廣播的控制,進行了一次廣播協會的改組,現役軍人主持的煽動戰爭和進行法西斯教育的節目越來越多。
由於報刊收到紙張和傳遞空間的限制,日本的廣播在戰爭期間對日本民眾的精神灌輸幾乎是無處不在的。在戰爭後期,直至戰火燒到本土,“收音機仍然在進行誇張的宣傳,顯然指望日本人繼續相信,他們仍然居住在一個全部預計到的世界之中”。
合併通訊社,全面控制新聞源
為了強化對新聞傳播的控制,日本政府1935年著手合併通訊社。經過反覆協調,最終於1936年11月在“聯合新聞社”(1926年建立)和“電通”兩大通訊社(帝國社在競爭中衰落)的基礎上建立社團法人同盟通訊社。該同盟社實際上完全由軍部控制,其他通訊社以加盟形式歸到該社名下(當時共189家)。
報刊大合併
為了便於更好地實行控制,當局宣布除了幾家全國性大報之外,其他報紙一律按照一縣一報的原則實行合併。幾個月內,除了《朝日新聞》、《每日新聞》、《讀賣新聞》變動較小外,將11家產業報紙合併為在東京出版的《日本產業經濟新聞》(即現在《
日本經濟新聞》),將愛知縣以西的產業報紙合併為在大阪出版的《產業經濟新聞》(即現在的《產經新聞》),另外還合併了若干報紙形成
中部地區的《中日本新聞》(即現在的《中日新聞》)、
西部地區的《西日本新聞》和東北部地區的《北海道新聞》等等。
雜誌也沒逃過大合併的命運。九一八事變後,遭到查禁的社會主義雜誌每年都有幾十種。再經1941年和1942年的兩次整頓與合併,原來數千種雜誌剩下996種,綜合性雜誌只保留了3種,實時性雜誌只保留了7種。
聯合國軍隊日本新聞傳播業的自由主義改造
一、關於大眾傳播的一批綱領性檔案 1945-1946年,
同盟國(後為聯合國)占領軍最高統帥司令部發布了一批與大眾傳播相關的檔案。這些檔案果斷地廢除了展示法西斯政府又有關於大眾傳播的法律法規。在1945年10月4日檔案要求的期限之前,戰時統治大眾傳播的主要機構情報局於9月底撤銷,至此,日本政府對大眾傳播的統治完全解體。
二、新憲法確立表達自由權 1946年10月日本議會通過了新憲法,這部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障機會、結社、言論、出版及其他一切表達的自由。不得對之進行審查。”
三、通訊社重建
五、各報的民主運動、“編輯權”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