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貸款是日本政府對開發中國家進行的援助性貸款。其執行機構是成立於1961年3月的 “海外經濟協力基金”,歸日本政府經濟企劃廳領導。“基金”本身無權決定對外貸款數額,而只能根據政府間簽訂的雙方貸款協定,同受援國金融部門簽訂具體貸款協定,履行上述協定。“基金” 的資本全部來自日本政府的國庫撥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政府貸款
- 成立時間:1961年3月
日本政府貸款是日本政府對開發中國家進行的援助性貸款。其執行機構是成立於1961年3月的 “海外經濟協力基金”,歸日本政府經濟企劃廳領導。“基金”本身無權決定對外貸款數額,而只能根據政府間簽訂的雙方貸款協定,同受援國金融部門簽訂具體貸款協定,履行上述協定。“基金” 的資本全部來自日本政府的國庫撥款。
日本政府貸款是日本政府對開發中國家進行的援助性貸款。其執行機構是成立於1961年3月的 “海外經濟協力基金”,歸日本政府經濟企劃廳領導。“基金”本身無權決定對外貸款數額,而只能根據政府間簽訂的雙方貸款協定,同受援國金融部...
日本海外經濟協力基金貸款是日本政府對外貸款的一個組織的貸款。日本海外經濟協力基金組織於1961年成立,總部設在東京,有11個駐外辦事處。貸款的數量和規模並不是由協力基金自己決定,而是由日本政府內閣的各廳、省等協商決定。協力基金開始時主要從事項目貸款,以後發展到商品貸款。向日本海外經濟協力基金申請貸款,先要...
日本政府項目貸款轉貸是中國進出口銀行承辦的日本政府對中國政府提供的一種貸款的轉貸款。日本政府項目貸款是日本政府通過 “日本海外協力基金” (OECF)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的政府貸款,主要用於開發中國家的能源、交通、通信、工業、農業、社會公用事業等方面的特定開發項目。日本政府項目貸款一般用於項目的設備、技術、材料 ...
“黑字還流”貸款轉貸是中國進出口銀行承辦的日本政府對中國政府提供的一種貸款的轉貸款。日本政府 “黑字還流” 貸款是在特定的國際背景下產生的一種特別貸款,是日本政府從其國際貿易順差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優惠貸款回流到開發中國家,目的在於促進開發中國家出口產業的發展,實現國際貿易收支的平衡。“黑字還流...
日本能源貸款是日本向我國提供的一種貸款中日兩國政府1979年5月達成協定,由日本輸出入銀行向我國提供4200億日元的能源貸款(約合20億美元),年利率6.25%,償還期長的12.5年,短的9.5年,含寬限期5年。在20億美元的日本能源貸款中,10.6億美元,用於開發石油,9.4億美元用於開發煤炭。石油貸款,用於開發睈北...
日本長期優惠貸款利率是日本境內日元(即非國外日元,如歐洲日元)對企業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貸款利率。這種利率通常比用於金融機構借款的官方貼現率高62.5個基本點。影響LTPLR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在債券第二市場上的收益率,該收益率影響大藏省原定新發行政府10年債券利率的決定。大藏省制定政府債券的最後決策是以與包銷政府債券...
1979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訪華時確定對中國提供“目的是維持和發展與中國的穩定友好關係”的政府開發援助。組成 三部分:對華日元貸款占80% 技術合作占10% 無償援助占10% 作用 1980年代日元貸款推動了中國基礎設施建設,如機場和鐵路等。變化 初期貸款採用多年一攬子協定方式,從2001年實行單年度協定方式,貸款額從2000...
日本開發銀行是日本政府對工業提供長期低息貸款的專業銀行。1951年5月根據 《日本開發銀行法》成立,建行初期資本為100億日元,全部由政府出資。1952年1月,承繼了原復興金融金庫(1949年停業) 的債權債務。貸款範圍受政府財政投資貸款計畫的限制,多為一般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不願貸放的開發資金。初期貸款以煤炭、...
日本財政投融資是由特別會計上的產業投資、大藏省資金運用部的資金和簡易保險資金構成的 “政府資金” 和用政府保證債、政府擔保借款方式籌措的“民間資金”為主要資本,採用投資、貸款及認購債券的方式,將這種資本運用於特別會計、公司企業、銀行 (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公庫、公團、地方公共團體、特殊公司...
日本輸出入銀行是日本政府設立的對進出口貿易和海外投資供應中長期貸款的專業銀行。1950年根據《輸出銀行法》成立,1951年開始營業,稱“日本輸出銀行”,1952年修改《輸出銀行法》,增加輸入業務,改為現名。領導機構由總裁、副總裁各1人、理事6人和監事1人組成,總裁、副總裁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命。主要業務有: (1)...
《日本對華日元貸款研究終結的內幕》是2011年吉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關山健。作者簡介 關山健,日本明治大學國際合作政策研究所所長北京大學法學博士。1975年生於日本名古屋市,1998年早稻田大學法學部畢業,同年進入日本政府,歷任大藏省文書課法令審查官助理,大藏省財政投融資總課規劃系長、外務省國別開發合作...
資金來源有: 資本金,由一般會計和產業投資特別會計提供; 政府借款,借自資金運用部、簡易保險年金等;發行債券,在資本金20倍以內發行中小企業金融債券。這些債券大部分由政府認購,其餘部分作為政府擔保債券由民間認購。資金運用主要是對中小企業提供設備資金貸款和長期周轉資金貸款等一般貸款,同時還提供特別貸款。此外,...
日本政府於1995年決定將日本輸出入銀行和日本海外協力基金合併。1999年10月1日,上述兩大日本政府海外援助機構正式合併,成立了:“日本國際協力銀行”。 成立日本國際協力銀行的目的是: 通過提供貸款和其它金融手段支持日本經濟和國際經濟的發展,促進日本的進出口業務和日本的海外經濟活動;穩定國際金融;促進發展中地區的社會...
資金來源有: 資本金,由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美援物資資本、住房融資保險基金投資組成; 向政府借款,包括向資金運用部和簡易保險年金借款; 發行住房用地債券籌集資金。資金運用,主要是對居民的住宅貸款,占半數以上。貸款條件依貸款種類而定。個人住房貸款中一般住房貸款有較大優惠,償還期為18~35年,融資比例達所...
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大量生產設施被摧毀,導致戰後日本的生產水平大幅度下降,日常生活用品嚴重缺乏,通貨膨脹來勢迅猛。為了避免隨時將至的經濟危機,日本政府決定優先發展生產。政府於1947年1月出資100億日元成立復興金融公庫 (簡稱RFB),負責為政府優先生產政策提供資金。從成立之初到1949年3月,RFB貸款總額為...
日本海外經濟協力基金是為了促進日本與海外的經濟合作,根據1960年12月27日公布的海外經濟協力基金法,於1961年3月27日成立。協力基金負責日本政府海外援助計畫,並為日本出口提供低息貸款。主要業務對象是東南亞地區的國家和其他開發中國家,在其不能接受日本輸出入銀行以及其他普通金融機構貸款時,由協力基金提供資金。
進入90年代,“泡沫經濟” 破滅,房地產價格暴跌,貸款難以償還,抵押品難以出手,形成了大量的呆賬。到1995年6月末,住宅金融公司的總貸款餘額是11.8萬億日元,其中呆賬金額達8. 13萬億日元,使一些中小金融機構陷入困境。日本政府為了避免由於住宅金融公司的倒閉而引發金融恐慌,於1995年底做出決定:從1996年財政預算...
信用組合可以對非組合成員辦理存、貸款業務,但其業務量的總和不能超過存、貸款總量的20%,對同一債務者的貸款總量不得超過自有資本的20%或4億日元 (二者以低方為限)。原全國信用組合聯合會在1951年被改組為全國信用金庫聯合會。到1954年,根據日本中小企業互助合作法,以信用組合為會員的全國信用組合聯合會又重新...
資金來源有:資本金,由一般會計、特別會計、土地改良事業助成資金的投資組成; 借款,主要借自資金運用部和簡易保險年金及特別會計,已貸款的回收額。其中借款占總額的97%。資金運用是對土壤改良、造林、林間道路、漁港等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提供貸款,以及對維持和穩定農林漁業的經營、改善農林漁業的條件所需資金提供...
日本的離岸金融市場,隨著國內短期金融市場自由化的加速,歐洲日元交易也越來越呈現出同國內市場接軌的趨勢。特別是在無擔保按期歸還貸款市場引入提前支付交易利息開始以0.01%為計算刻度的這種方法,更加速了自由化的進程,兩市場間的聯繫近年來因此更得以加強。所以業內普遍認為今後兩市場將進一步邁向一體化。另外,自從...
日元貨款指日本政府以日元提供給開發中國家的貸款。用以支付從日本進口的貨款或勞務。是日本政府資本輸出的主要方式之一。通常先由日本政府與接受貸款國政府簽訂協定,然後由日本銀行與該國政府機關根據協定締結各項貸款協定。日元貸款並非直接向接受貸款國提供日元,而是通過*海外經濟援助基金和*日本輸出入銀行與該國建立...
日本財政實施產業政策的一種手段。指政府依據經國會批准的“財政投融資資金計畫”,運用部分保險、郵政儲蓄、發債、借款等有償性財政資金,對特定的特別會計帳戶、政府機構、公社、公庫、公團和地方公共團體等進行投資或貸款的財政收支活動。又稱“財政投融資”。釋義 財政政策金融是政府特別會計的組成部分,後者同政府...
一是在世界銀行成立日本特別基金,基金總額為20億美元,將主要為開發中國家的經濟調整項目提供貸款支持。二是從其外匯儲備中拿出總額為30億的SDR,合計36億美元,向IMF提供政府貸款。三是參與國際開發金融機構的增資計畫,合計39億美元。第二期計畫於1987年5月提出,計畫金額約為200億美元。一是鼓勵國際開發性金融機構...
黑字還流計畫(Capital Recycling Program)是日本政府為控制巨額貿易順差的增長勢頭,避危在世界經濟中的孤立及貿易夥伴的報復,使經濟迅速走出徘徊不前和低速增長的困境,向開發中國家尤其是亞太地區大量投資及增加各種援助貸款以鞏固其在世界經濟中大國地位的計畫。貿易黑字向開發中國家的還流,是日本政府為了削減巨款...
長年對外侵略戰爭的結果,使戰敗初期日本的“國家財政、重要企業及國民家庭開支皆為赤字”,[7]再生產投資資金告急。為保證傾斜產業的資金需求,日本政府設立復興金融公庫,兩年間通過復金投放了1260億日元政府貸款,約占全國設備貸款總額的70%,其中煤炭、電力、海運、鋼鐵四大產業接受的政府貸款,分別占其貸款總額的98...
如日本政府貸款協定中規定合格貨源國別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所有成員國,即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規定的開發中國家。只有極少數國家的政府貸款允許借款人自由地在國際市場進行採購。另外,政府貸款的申請程式較為複雜,一般須借款人先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實施計畫書,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國政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