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農業農村局是日喀則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日喀則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農牧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和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鄉村產業發展局牌子。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統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並負責農業綜合執法。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實施自治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組織實施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自治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肥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獸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管理農業救災物資,指導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中央、自治區、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科學研究,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黑龍江南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