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民政局

日喀則市民政局

日喀則市民政局是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劃、政策、改革與發展。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市民政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2.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3.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社會組織。
1.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2.指導縣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社會救助。
1.擬訂全市特殊困難群體(眾)救助幫扶計畫、方案、措施、安排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
2.承擔全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3.負責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
(四)基層民眾自治、城鄉社區治理。
1.負責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工作,
2.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3.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4.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
1.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和地名的管理。
2.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命名、更名和審核報批。
3.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婚姻。
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殯葬。
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養老服務。
1.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
2.貫徹落實養老服務政策和標準,擬定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3.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殘疾人。
1.承擔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
2.統籌落實好殘疾人福利制度。
(十)兒童和未成年人。
1.落實兒童和未成年人福利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
2.承擔農村留守兒童和未成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
3.負責困境兒童和未成年人保障工作;
4.負責全市兒童和未成年人收養登記,
5.負責兒童和未成年人福利、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慈善事業、社會捐助、福彩管理。
1.組織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
2.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3.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
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規劃,
2.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關心下一代。
1.貫徹落實關心下一代工作相關政策,
2.擬訂全市關心下一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依法行政,安全生產監管、應急處置。
負責本行業領域依法行政,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其他任務。
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市民政局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方式。
2.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區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能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市應對人口老齡化, 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市行政區劃圖。

辦公地址

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吉林中路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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