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已錯過,勿再強求”,是一句比較經典的語言,其含義雖然比較簡單,卻讓人深思,即,既然已經錯過了(美好的東西),就不要再勉強(在一起或者擁有),其實這要根據文章來理解。
人生有時候往往如此, 即已錯過,勿再強求
那回眸的一瞬即已錯過,再久的等待只能是更深的失落,
你渴望的故事已走入別人的經歷,留給你的只是那個夢中的主題歌.
即已錯過,就不必再追尋,你搭乘的只能是下班車,生活不需要原諒,
你也不用去抱怨,令你著迷的眼睛未必也傾倒於你的景色,不要把生命的機緣託付給永久的巧合,
陰差陽錯中我們都有不如意的波折,當心事稍歇,仰望天高雲淡,感悟綠水清波,
就會明白只要愛心永恆,世界之博大便是你我生命的依託.
一瞬錯過,也許一生錯過,但愛心可是專為自己所有?從今以後,
祝福那錯過的風景韻致長遠,在有幸未逝的天地間,去尋覓和創造新的生活……
錯過的只是一次機緣,我們失落的只是那一次,那不是這一生,人生不怕錯過,
因為遺憾總是難免的,人生怕的是延誤,是倚失落之勢無盡的沉落,
即已錯過,勿再強求,殘缺的歲月不該是生命的枷鎖,
調整情緒,把下面的歌詞唱好,努力演好你其他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