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籍清吏司清朝中央理藩院下設的機構。設郎中 3人(滿 1人、蒙 2人)、員外郎 4人(宗室 1人,滿 1人,蒙 2人),主事滿 1人,筆帖式15人(滿 5人,蒙10人),經承 2人,帖寫書吏 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旗籍清吏司
- 年代:清朝
- 類型:機構
- 掌管:內扎薩克”
掌管“內扎薩克”(即內蒙古所屬,包括24個部落,49個旗)劃定疆界、封爵、會盟、驛遞、軍旅等事,以及歸化城土默特部和達呼爾三旗任免引見事。
旗籍清吏司清朝中央理藩院下設的機構。設郎中 3人(滿 1人、蒙 2人)、員外郎 4人(宗室 1人,滿 1人,蒙 2人),主事滿 1人,筆帖式15人(滿 5人,蒙10人),經承 2人,帖寫書吏 2人。
旗籍清吏司清朝中央理藩院下設的機構。設郎中 3人(滿 1人、蒙 2人)、員外郎 4人(宗室 1人,滿 1人,蒙 2人),主事滿 1人,筆帖式15人(滿 5人,蒙10...
旗籍清吏司郎中,官名。簡稱旗籍司郎中。清朝理藩院所屬旗籍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設滿洲二人,蒙古一人;後改設滿洲一人,蒙古二人。 ...
旗籍清吏司員外郎,官名。簡稱旗籍司員外郎。清朝理藩院所屬旗籍清吏司之副長官。佐郎中掌司事。初設滿洲三人,蒙古二人; 後改宗室一人,滿洲一人,蒙古二人。 ...
理藩院分院司兩級,院部有尚書、左右侍郎和額外侍郎為最高領導,下屬機構有六司一廳三房,即旗籍清吏司、王會清吏司、典屬清吏司、柔遠清吏司、徠遠清吏司、...
旗長為副都統者,稱“副都統旗”;為散秩大臣者,稱“散秩大臣旗”;為總管者,稱“總管旗”。各旗隸屬於將軍、都統、駐札大臣或行省,亦歸理藩院旗籍清吏司...
理藩院的主要機構有6個:①旗籍清吏司,掌考內扎薩克(即內蒙古)的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疆里,“疇封爵,辨譜系。凡官屬、部眾會盟,軍旅郵傳,並隸治之”;同時,還...
乾隆以後,內札薩克分為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由理藩院旗籍清吏司、王會清吏司管理。內蒙古一詞即源自內札薩克蒙古。清代後期,內蒙古成為內札薩克四十九旗的正式...
內札薩克蒙古或內札薩克,指歸附清朝較早的漠南蒙古各旗札薩克 ,地位在外札薩克之上,屬於外藩蒙古。乾隆以後,內札薩克分為二十四部,四十九旗,由理藩院旗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