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閾共同體

族閾共同體是張康之在《共同體的進化》中為描述工業社會的社會結構與治理特徵而提出的一個整合性概念,它與家元共同體、合作共同體共同構成了一個歷史解釋框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族閾共同體
  • 提出者:張康之
產生,治理特徵,

產生

在工業化的過程中,人的遷徙和流動成了一個常態現象,“家”的內涵開始發生變化。“家”的概念二重化反映了工業化過程中“家元”作為社會構成要素的解體,以“家”為背景的身份標誌開始淡化並最終被人們忽視、忘卻,從而使“人以群分”的現象凸顯了出來。工業社會的人們,在其社會生活中會扮演著各種各樣的角色,一方面,由於社會的領域分化,他需要不斷地在不同的社會生活領域中去變換著自己的角色;另一方面,由於社會化的分工—協作體系的生成,他在不同的“專業性”活動中也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比如,他在參與政治、經營商務和開展一般性社會活動的時候,角色是不同的。
就這個社會來說,是由不同的“族群”構成的,“家”的社會功能的式微是與“族群”的社會功能的增強同步演進的,“族群”成了社會構成的基本要素。所以,嚴格說來,工業社會是一個由“族閾共同體”構成的社會,是在民族國家的框架下由形形色色的領域化的、專業化的族群所構成的社會。每個族群都可以看作是一個共同體,而整個社會又是這些分散的、各別的共同體的總和。族閾共同體發生在民族國家的框架下,並不是民族國家的別稱。當現代人文社會科學把“國家與公民”、“政府與社會”看作為分立的存在物的時候,族閾共同體給我們提供的是另一個觀察視角,是我們藉以把握工業社會總體性特徵的概念工具。
家元共同體的衰落和族閾共同體的生成都是歷史必然,這是不是意味著族閾共同體的產生也表現為一個構成性過程呢?不是。雖然工業化和現代化的過程中存在著造就族閾共同體的必然要求,但是,就族閾共同體在近代以來的整個歷史過程中的發展狀況來看,它是自覺建構的結果。也就是說,族閾共同體的生成過程是建構性的,是近代以來的人們經過幾百年的努力而建構起來的共同體。在某種意義上,18世紀的啟蒙運動,就是近代以來全部政治以及社會“建構”進程的起點。人們不會懷疑,近代以來,人類的各種各樣的學說及其思想和觀點,人類在社會治理實踐中致力於解決現實問題的努力,都參與了族閾共同體的建構。在這個歷史階段,人類已經擁有了自覺建構生活共同體的意識了,通過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的連續統,使人的意願物化為現實,建構起了並不斷地去進行修繕族閾共同體,使之成為合乎科學理念、擁有合理性的生活共同體。毫無疑問,正是由於發現了法的精神,人們才能夠通過管理化的組織生活而建構起法治的生活範式,使族閾共同體能夠成為完全不同於家元共同體的一種新型的共同體,從而在失去了家元共同體賴以存在的全部基礎之後,還能夠把人們整合在一個共同體之中。

治理特徵

市民社會是近代民族國家的起點,也是理解族閾共同體的鑰匙。市民社會首先是作為族閾共同體的內容而存在的,其次才能被納入到政治國家的理解框架中去。市民社會決定政治國家卻不是政治國家的構成部分,政治國家統治和治理市民社會卻不存在於市民社會之中,政治國家總是高高凌駕於市民之上。這就是馬克思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一詞所形象描述的情況。也就是說,市民社會僅僅是作為政治國家這一上層建築的經濟基礎而存在的。所以,在社會構成的意義上,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立是明顯的。但是,人們為什麼又無法把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區分開來呢?那是因為,現實中的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係是包含在另一個人們沒有意識到的框架之中的,那就是: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都同時是族閾共同體的內容,或者說,族閾共同體包含著工業社會的公共領域、私人領域和日常生活領域的全部實體性存在形態。這樣一來,我們就清楚地看到,在家元共同體中,沒有市民社會,因而,也就沒有政治國家。但是,市民社會又是生成於家元共同體的框架之下的,也正是市民社會的生成,對家元共同體造成了致命的衝擊,當市民社會中產生了創建政治國家的要求和衝動的時候,家元共同體的解體也就進入了最後階段。
民主政治成長的進程是與族閾共同體的生成同步的,只有族閾共同體才包含著民主政治的空間,也只有在族閾共同體之中,人們才會提出民主的要求,才會努力尋找把人民主權的理念轉化為行動方案的途徑。民主就是由族閾共同體發現和創設的一種代表了工業文明的共同體生活方式。
個體利益意識的覺醒以及市場經濟在四個維度上促進了族閾共同體的生成:第一,個體利益不能在個人這裡單獨地加以實現,必須在與他人的交往活動中才能得以實現,這樣一來,就需要有一個保障人們的交往活動得以正常開展的平台,這個平台需要承認人的個體利益要求的合理性,需要承認個體的人之間的差異,以防止個體因與他人的同質化而無謂地將個體奉獻於他人;第二,個體間的交往如果是可持續的,就不允許個體依附於他人的現象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必須讓個體保持獨立性,而這種獨立性在引申的意義上就是人的自由和平等,只有當人是自由和平等的,才有資格去與他人開展競爭,從而在個體的利益實現過程中同時增益於社會整體利益;第三,個體由於自然的和社會的差異而必然在競爭中產生出優勢和劣勢,也必然會出現一些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而且可能導致利益實現的不均衡,為了制止和防止這些問題的出現,就需要有仲裁機構通過仲裁行為去保障競爭的有序開展;第四,由於人是自由的和平等的,因而每一個人都有意見表達和利益訴求的權利,而社會也必須做出相應的制度和機制安排,為人們的意見表達和利益訴求提供保障。
結果,歸結到了一點,那就是民主政治的產生,並在民主政治的成長中使民主成為共同體的基本生活方式。所以說,民主政治是產生於家元共同體解體的過程中的。是因為個體意識的覺醒而提出了按照民主的途徑去開展社會治理的要求,從而使民主成為族閾共同體存在和發展過程中的一種潤滑機制,讓族閾共同體成員都按照民主的原則去思考問題和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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