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

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

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是旌德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關於科技、商務、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商務、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旌陽鎮西門北路2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縣科技、商貿流通、外經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規劃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最佳化工業和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商貿流通、進出口、外商投資、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發布,組織實施調控措施。負責牽頭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本縣電力、成品油等生產要素保障工作。負責工業、商貿流通、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投資計畫,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核、上報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的措施和意見。
(五)指導科技、工業、商貿流通、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推進高新技術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和推動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化產業質量管理工作。
(六)擬定並組織實施電力運行管理、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政策措施。指導相關產業集聚集約發展,調整最佳化產業布局。
(八)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組織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行業發展穩定。指導和協調管理批發市場、商業網點、物流園等商業體系規劃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
(十)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依法對成品油、拍賣、汽車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十一)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
(十二)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參與重大外資項目的落戶和服務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三)負責宣傳世界貿易組織的法規,引導企業依照世貿組織的法規依法經營。負責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有關經貿業務糾紛和違規行為。
(十四)按照縣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廢舊物資、煙花爆竹、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十五)發揮供銷合作在經濟運行中的重大作用,協調與有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提出扶持城鄉合作經濟發展的政策性建議,維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六)組織全縣供銷系統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等中介服務組織,加強商品供求、市場、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新網工程”建設。
(十七)監督和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對直屬企業行使出資人的職能,依法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
(十八)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
(十九)統籌推進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二十)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二十一)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二十二)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擬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二十三)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縣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十四)指導和協調科技、工業、商務、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性商務重要外事活動。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關係。
  2. 牽頭制定和完善機關各項制度,負責機關考核工作。
  3. 負責綜合文字、文電、會務、檔案、信息、政務公開、保密、保衛工作。
  4. 負責機構編制、財務管理、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
  5. 負責依法行政、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
(二)科技管理股
  1. 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負責歸口管理科技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執行。
  2.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
  3. 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技術市場工作。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管理項目,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工作計畫,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4. 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5. 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6. 擬訂引進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高層次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工業經濟運行股
  1. 監測分析工業企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2. 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
  3. 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
(四)投資和信息化股
  1. 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研製與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有關科技重大項目和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2.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產業調整方向、提出調整重點產業布局,研究提出企業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主導產業的培育壯大,擬訂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
  3. 研究提出行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的行業相關政策,監督檢查行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行業生產運行態勢,匯集、分析、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協調行業內部關係,聯繫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承擔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
  4. 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參與有關重大信息化項目的安全審核工作;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
(五)資源綜合利用股
  1. 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清潔生產。
  2. 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3. 組織協調節能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4. 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5. 負責電力工業管理和運行監測工作,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承擔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
(六)外經貿股(行政審批股)
  1. 承擔全縣對外貿易和外商投資指導管理工作。
  2. 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對外經貿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
  3. 分析研究對外貿易、外商投資總體情況,承擔對外貿易促進資金審核申報工作;聯繫貿促工作。
  4. 配合國家、省、市商務主管部門做好反傾銷、反補貼方面的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
  5. 按照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七)商貿股(電商股)
  1. 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工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政策措施,推廣先進流通技術;貫徹執行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政策、法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市場流通秩序的規範整頓工作;負責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內貿代理制等工作;負責商品流通、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對舊貨、拍賣等行業的資格審核上報和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市場管理工作。
  2. 指導我縣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規範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國內期貨市場發展,指導重要商品批發市場建設,參與重要商品的市場管理;負責全縣二手車交易市場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3. 負責管理全縣食鹽專營工作。
  4. 指導電子商務進農村鞏固提升及電商扶貧工作。
(八)供銷合作股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要農資商品和主要農產品購銷政策及日用消費品和廢舊物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等特種行業管理;指導供銷社所屬企業單位重大經營活動和項目決策;負責統計信息和市場分析預測工作;參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建設系統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積極為“三農”服務,做好農副產品產前、產中、產後服務,推進“新網工程”建設。
  2. 負責全縣供銷社系統改革發展工作,研究提出供銷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供銷系統農業產業化發展項目和業務經營發展規劃,指導鎮基層社和村級供銷社建設及組織建設和經營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和系統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銷售、品牌建設及項目申報;指導、監督社有及國有資產的經營,保障社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經濟、市場建設、安全統籌與管理、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3. 指導全縣鎮、村供銷合作社建設規劃村級供銷社及經營模式、生態綠色發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全縣供銷系統電子商務進農村鞏固提升及電商扶貧工作。
  4. 指導供銷社系統財務、會計及審計工作。負責供銷社所屬企業內部審計、專項審計和財務報表報送工作。

人員編制

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組、系統工會按有關規定設定。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程飛
旌德縣科技商務經濟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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