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飲食服務業財會制度適應範圍

旅遊飲食服務業財會制度適應範圍

旅遊飲食服務業財會制度適應範圍是指新財務會計制度適用於設在我國境內的所有旅遊、飲食服務企業,即適用於不同所有制性質、不同組織形式,不同經營方式、不同隸屬關係的所有旅遊、飲食服務企業。

僅從企業類型上看,新制度較之於原《國營旅遊企業會計制度》的適應範圍的主要變化是:(1) 增加了餐館、酒樓等飲食企業,旅店、理髮、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服務企業,科技、法律等諮詢服務企業。(2) 減少了旅遊汽車、遊船企業,這類企業改按《運輸(交通)企業會計制度》組織本企業的會計核算。(3)減少了中國旅遊服務公司、中國免稅品公司、中國華價旅遊僑匯服務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葡、旅遊商店、免稅商場等商貿企業。這類企業改按《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鉅織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4)減少了旅遊出版社、旅遊教育出版社等出版企業,這類企業也改按相應的會計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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