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縣招商和商務局

施秉縣招商和商務局

貫徹國家內外貿易、利用內外資、國際經濟和國內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我縣內外貿易、利用內外資、國際經濟和國內區域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及政府規定;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秉縣招商和商務局
  • 地點:施秉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投資促進股,商務流通股,綜合執法股,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二)貫徹縣委、縣人民政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全縣對外開放工作的政策指導、協調服務;協調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出口創匯的年度目標和計畫;負責全縣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目標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對外開放、招商引資、各項獎勵政策的申報、審核、獎勵工作;收集、整理、包裝、編制我縣對外招商項目,建立招商項目庫和信息網路及聯繫渠道。
(三)負責組織對全縣商貿流通領域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負責對酒類、捲菸、重要生產資料、生豬定點屠宰、舊貨交易市場及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的日常指導協調工作;承擔對全縣典當行業的監管工作。
(四)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審查並上報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負責預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的申報管理工作。貫徹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核准全縣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指導全縣出口加工貿易的有關工作;負責處理外商投訴。
(五)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指導和監督管理;依法審核、核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利用內外資、國際經濟合作和國內區域經濟合作的宣傳工作並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調查和統計全縣引資引項、吸引外資、出口創匯及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等方面的情況。
(七)負責與國內簽訂友好城市(地區)政府間互訪的聯絡、協調工作,做好外地政府、企業財團代表洽談經濟合作的接待工作;協調和組織全縣重大的經濟技術橫向聯繫和對內、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八)負責涉外商務聯繫、接待安排工作;擬定赴境外舉辦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指導、管理、監督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展會;負責全縣駐國(境)內外商務機構的設定和人員的選派、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招商和商務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信息、宣傳、督查、會務、文秘、檔案、財務、公產、提案、信訪、接待、保密、辦公自動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普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投資促進股

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協調、管理和指導全縣吸引內外資工作;擬訂吸引內外商投資發展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投資項目促進工作;負責重大投資項目的促進、落實和協調服務;負責全縣投資項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參與策劃並組織實施境內外大型投資促進活動和全縣投資促進工作會議;承擔國內外經濟招商會議的籌備、聯絡、組織、服務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開展項目引進及促進工作,組織並負責編制招商引資及項目資料,加強與投資機構的溝通和聯繫;負責全縣駐國(境)內外商務機構的設定和人員的選派、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目標考核、統計等相關工作。

商務流通股

負責全縣流通企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規劃、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制定流通企業年度計畫並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縣餐飲業、酒類流通、服務業的管理;組織實施對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成品油市場的監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執法股

負責對全縣酒類、捲菸、重要生產資料、生豬定點屠宰的綜合執法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招商和商務局事業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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