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保護是保險車輛在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被保險人對被保險車輛採取合理的保護、施救措施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費用,保險人可在與保險金額相等的限額內進行賠償(此項費用不包括車輛的修復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救保護
- 外文名:rotection of recue
施救措施,合理施救及合理費用,處理原則,
施救措施
施救措施是指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為減少和避免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採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搶救行為。
保護措施是指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事故發生以後,為防止保險車輛損失擴大和加重的行為。如保險車輛因洪水而傾覆在水中,被保險人僱人將其拖到陸地上,就是為減少損失而採取的積極施救措施;當保險車輛被拖到陸地上以後,由於受損不能行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僱人看守就是合理的保護措施。上述費用支出根據有關部門出據的相應證明,保險人予以賠償。
合理施救及合理費用
合理施救是被保險人承擔的一項義務,對於發生的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合理的搶救措施,進行搶救,並對受損的保險標的進行必要的整理。保險事故發生後,未經保險人查勘、核損或同意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不要先行清理事故現場,也不須自行拆修、處理受損財產。否則,會給以後的理賠工作造成困難,增加定損、賠付的麻煩。
合理費用是指保護、施救行為支出的費用是直接的、必要的,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處理原則
在處理上要遵循以下原則:
1.被保險人使用他人非專業消防單位的消防設備,施救保險車輛所消耗的費用及設備損失可以賠償;
2.保險車輛出險後,被保險人雇用吊車及其他車輛進行搶救的費用,以及將出險車輛拖運到修理廠的運輸費用,按當地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予以負責;
3.在搶救過程中,因搶救而損壞他人的財產,如果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的,可酌情予以賠償。但在搶救時,搶救人員個人物品的丟失,不予賠償;
4.搶救車輛在拖運受損保險車輛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支出,如果該搶救車輛是被保險人自己或他人義務派來搶救的,應予賠償;如果該搶救車輛是受僱的,則不予賠償;
5.保險車輛出險後,被保險人奔赴肇事現場處理所支出的費用,不予負責;
6.保險人只對保險車輛的救護費用負責。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受損保險車輛與其所裝貨物(或其拖帶的未保險掛車)同時被施救,其救貨(或救護未保險掛車)的費用應予剔除。如果它們之間的施救費用分不清楚,則應按保險車輛與貨物(或未保險掛車)的實際價值進行比例分攤賠償;
7.保險車輛為進口車或特種車,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後,當地確實不能修理,經保險人同意去外地修理的移送費,可予負責。但護送車輛者的工資和差旅費,不予負責;
8.施救、保護費用與修理費用應分別理算。但施救前,如果施救、保護費用與修理費用相加,估計已達到或超過保險金額時,則可推定全損予以賠償,但保險人不接受權益轉讓;
9.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對其停車費、保管費、扣車費及各種罰款,保險人不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