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圖預算包乾費是指在編制工程預算時,不可預見而在施工中需要發生的其他工程和費用進行包乾使用。為了簡化結算手續,控制基建投資,促進施工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採取由施工企業按係數包乾的辦法。施工企業在開工前,按審定後的施工圖預算,計取包乾費。包乾費應當一次包死,取消在施工中因不可預見而增加的工程經濟簽證。
為了防止重複取費,對實報實銷工程,執行預算加施工中的經濟簽證工程,不採用計取包干係數的方式。包乾費不包括下列內容:(1)設計變更(不論是建築或結構變更);(2)鋼材、木材、水泥或建設單位或設計上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而發生的價差;(3)因臨時停水、停電每次在一天以上的窩工損失。凡實行施工圖預算包乾的工程,在編制預算時,分別按工業或民用建築的直接費按一定比率(包干係數)計取包乾費。包干係數由各省、市、自治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計取標準,費用列入工程預算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