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於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于都縣行政服務中心為縣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事業單位,下設于都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為副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區:贛州于都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
(一)對縣各部門單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統一辦理、聯合辦理、集中辦理行政服務事項進行管理、協調和提供服務;
(二)負責對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各個大廳、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公示承諾等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受理與此相關的投訴和舉報,協調處理由此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三)負責對視窗工作員管理、培訓和考試;
(四)負責我縣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的信息化(網路、網站)建設工作,負責統計、匯總、上報全縣行政服審批和招投標交易工作的有關數據和信息;
(五)負責制定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提供招標投標和交易業務的服務平台,依法辦理本縣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包括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縣級以上重點工程等)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集體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療設備)採購;進口機電設備採購以及其他需政府重點監管的公共權益與服務等競標交易業務;
(七)受理招標投標申請、報名,對進場交易的項目和參加交易的各方進行登記,對招標投標者和中介方資格進行檢驗、備案。
(八)統一發布各類招標投標信息,為交易各方提供各種信息和政策、法規、技術諮詢服務。
(九)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建立、管理和使用評標專家庫、招標投標評審專家隨機抽取系統。
(十)承擔工程直接發包、邀請招標及定向採購等相關手續的受理、查驗 和核對。
(十一)管理交易場所,提供場內服務,維護中心的市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監督交易雙方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執行場內工作規則和程式進行監督,協助處理招標投標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章行為。負責制定招標投標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規則。負責按有關規定收取和管理各項產權交易費、綜合服務費。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於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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