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新江

關於澄清對青島市嶗山區金家嶺街道錦園社區黨支部原書記於新江對4萬元文化專項扶持資金去向不明負有主要責任的不實舉報。2018年7月,有實名舉報反映嶗山區金家嶺街道錦園社區4萬元文化專項扶持資金使用去向不明,該社區黨支部原書記於新江負有主要責任。經查,於新江在擔任錦園社區黨支部書記期間,積極組織開展社區民眾文化活動,2016年度錦園社區藝術團獲評“嶗山區民眾文藝一級表演團隊”榮譽稱號,嶗山區文化新聞出版局撥付該社區專項扶持經費4萬元。該4萬元扶持經費經社區黨支部集體研究,全部用於了社區民眾演出等文化活動的服裝、攝像、舞台等相關費用支出,不存在去向不明問題。核查認為舉報問題不實,嶗山區紀委及時予以澄清正名。舉報人系因對專項資金使用政策誤解而錯告,核查組對其進行了政策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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