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宏武,曾任錦州市建築設計院黨支部紀檢委員、副總經理、設計二所所長。
2023年3月,於宏武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錦州市建築設計院黨支部紀檢委員、副總經理、設計二所所長。
人物事件
2017年,時任市建築設計院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設計二所所長於宏武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24.98萬餘元購買金港春天小區房屋,後利用職權為金港春天小區開發商降低設計費20.57萬餘元。2023年3月,於宏武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於宏武,曾任錦州市建築設計院黨支部紀檢委員、副總經理、設計二所所長。
2023年3月,於宏武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