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休烈(692年—772年),河南人。唐朝大臣,北周太師于謹之後,尚書左僕射于志寧玄孫。
於休烈生於唐武后如意元年,卒於代宗大曆七年,年八十一歲。機鑒融敏,善文章,與賀朝、萬齊融、包融齊名。開元初,第進士,又擢制科。累官集賢殿學士。肅宗時,為太常少卿,兼修國史。時史籍燔缺,休烈請;州縣有得者,許上送官,一書進宮一資,一篇絹十匹。又自獻五代論,帝嘉之。轉工部侍郎,仍修史。代宗時,進工部尚書,封東海郡公。性恭儉仁愛,樂賢下士,推轂甚眾。卒,謚元。休烈著有文集十卷,(《舊唐書本傳》《新唐書志》)行於世。
基本介紹
- 本名:於休烈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南
- 出生時間:692年
- 去世時間:772年
- 主要作品:《舊唐書本傳》《新唐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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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於休烈,河南人氏。高祖于志寧,貞觀年間任左僕射,為十八學士之一。父於默成,任沛縣令,早逝。
於休烈天性忠誠,機警聰慧。自幼好學,善做文章,與會稽賀朝、萬齊融及延陵包融為文詞朋友,一時都很著名。應舉進士,又應制策考試登科,授秘書省正字之職。屢次升遷至右補闕、起居郎、集賢殿學士,調任比部員外郎、郎中。楊國忠任宰相時,排擠不依附自己的人,於休烈被調出京師任中部郡太守。
時值安祿山叛亂,肅宗即位,於休烈自中部奔赴皇上行宮,被擢升拜給事中。又調任太常少卿,知禮儀事,兼修國史。肅宗自鳳翔還京,振作精神,聽納諫議,曾對於休烈說道:“君主的一舉一動必定記錄,是傑出的史官。如果朕有過失,卿是否要記錄?”於休烈回答道:“禹、湯能批評自己的過失,因此勃然興盛。有德行的君主,不忘規勸己身過失,臣極力慶賀不已。”此時中原動盪顛覆,典章喪失殆盡,無史籍文獻可供檢尋。於休烈啟奏道:“《國史》一百零六卷,《開元實錄》四十七卷,《起居注》連同其他書籍三千六百八十二卷,一併收藏在興慶宮史館。京城被賊攻陷後,盡遭焚燒。而且《國史》、《實錄》,皆聖朝重大典籍,編撰已久,如今並無刻本。伏望下詔御史台查勘史館藏書之來源,令府縣徵收尋訪。有人從別處收得《國史》、《實錄》,如送交官府,重金收購併賞賜。若是史官收得,則赦免其瀆職之罪。得一部者越級授給官位,得一卷者賞絹十匹。”數月之內,僅收得一兩卷。前任編修史官工部侍郎韋述陷入賊中,滯留東京,到這時便將其家所藏《國史》一百一十三卷呈送官府。
肅宗因太常寺鐘磬自隋代以來,所傳送五音,有時不協調,乾元初年對於休烈說:“古時聖人創作演奏音樂,用以應合天地之和諧、陰陽之順序,則人不夭折,物不疵癘。而金石絲竹,是演奏音樂的器具。近來親自祀郊廟,每聽懸樂演奏,皆覺宮商五音不全,有時鐘磬之音失調。可盡將鐘磬送來,朕當在宮內親自校正。”太常寺集合樂工檢驗調試數日,審察了解樂器之差錯,然後命人重新鑄造磨刻。及至製作完畢,皇上臨殿親自試驗敲擊,皆合於五音,群臣稱賀。
於休烈隨即調任工部侍郎、修國史,進獻《五代帝王論》,皇上甚為稱讚。宰相李揆恃才自誇而嫉妒賢能,因於休烈修撰國史與自己平列,便嫉恨他,奏請他任國子祭酒,暫且留在史館從事修撰以貶低他。於休烈安然自處,毫不介意。傳統禮儀,改元之初年冬至,百官不在光順門朝賀皇后,乾元元年(758),張皇后要行接受百官朝賀之禮。於休烈奏道:“《周禮》有受封之男子朝拜人主、受封之婦人朝拜女君的規定。自顯慶以來,則天皇后開始實行這一禮儀。當天,命婦又朝拜於光順門,與百官混雜相處,極為失禮。”肅宗便下詔停止這次朝賀。
代宗即位,審察鑑定官員之優者,宰臣元載稱讚於休烈,於是拜於休烈為右散騎常侍,仍舊兼修國史,隨即又加授禮儀使,調任工部侍郎。又改任檢校工部尚書,兼判太常卿事,正式拜工部尚書,接著又封東海郡公,加授金紫光祿大夫。在朝前後三十餘年,歷任清要之職,家中沒有些微積蓄。為人恭儉溫良仁慈,從未以喜怒形於顏色。而親賢下士,提攜後進,雖位崇年高,卻無半點厭倦之意。一心沉浸於研習古代典籍,手不釋卷,直至生命終結。大曆七年(772)去世,年八十一。
當年春天,於休烈之妻韋氏去世。皇上因於休烈父子儒雅著稱,特別降詔追贈韋氏為國夫人,下葬日派給儀仗鼓吹。及至聽說於休烈去世,追思痛悼許久,褒獎追贈尚書左僕射,諡號元,賜給助喪用絹百匹,布五十段,派遣謁者內常侍吳承倩去宅第宣旨慰問。儒者所受之恩寵,少有能與之相比的。
個人作品
休烈著有文集十卷,(《新唐書志》及《舊唐書本傳》)行於世。
史書記載
《舊唐書·於休烈傳》
於休烈,河南人也。高祖志寧,貞觀中任左僕射,為十八學士。父默成,沛縣令,早卒。休烈至性貞愨,機鑒敏悟。自幼好學,善屬文,與會稽賀朝、萬齊融、延陵包融為文詞之友,齊名一時。舉進士,又應制策登科,授秘書省正字。累遷右補闕、起居郎、集賢殿學士,轉比部員外郎,郎中。楊國忠輔政,排不附己者,出為中部郡太守。
值祿山構難,肅宗踐祚,休烈自中部赴行在,擢拜給事中。遷太常少卿,知禮儀事,兼修國史。肅宗自鳳翔還京,勵精聽受,嘗謂休烈曰:“君舉必書,良史也。朕有過失,卿書之否?”對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有德之君,不忘規過,臣不勝大慶。”時中原盪覆,典章殆盡,無史籍檢尋。休烈奏曰:“《國史》一百六卷,《開元實錄》四十七卷,起居注並余書三千六百八十二卷,並在興慶宮史館。京城陷賊後,皆被焚燒。且《國史》、《實錄》,聖朝大典,修撰多時,今並無本。伏望下御史台推勘史館所由,令府縣招訪。有人別收得《國史》、《實錄》,如送官司,重加購賞。若是史官收得,仍赦其罪。得一部,超授官資,得一卷賞絹十匹。”數月之內,唯得一兩卷。前修史官工部侍郎韋述陷賊,入東京,至是以其家藏《國史》一百一十三卷送於官。
肅宗以太常鐘磬,自隋已來,所傳五音,或有不調,乾元初謂休烈曰:“古者聖人作樂,以應天地之和,以合陰陽之序,則人不夭扎,物不疵癘。且金石絲竹,樂之器也。比親享郊廟,每聽懸樂,宮商不備,或鐘磬失度。可盡將鐘磬來,朕當於內自定。”太常集樂工考試,數日審知差錯,然後令別鑄造磨刻。及事畢,上臨殿親試考擊,皆合五音,群臣稱慶。
休烈尋轉工部侍郎、修國史,獻《五代帝王論》,帝甚嘉之。宰相李揆矜能忌賢,以休烈修國史與己齊列,嫉之,奏為國子祭酒,權留史館修撰以下之。休烈恬然自持,殊不介意。舊儀,元正冬至,百官不於光順門朝賀皇后,乾元元年,張皇后遂行此禮。休烈奏曰:“《周禮》有命夫朝人主,命婦朝女君。自顯慶已來,則天皇后始行此禮。其日,命婦又朝光順門,與百官雜處,殊為失禮。”肅宗詔停之。
代宗即位,甄別名品,宰臣元載稱之,乃拜右散騎常侍,依前兼修國史,尋加禮儀使。遷工部侍郎。又改檢校工部尚書,兼判太常卿事,正拜工部尚書,累封東海郡公,加金紫光祿大夫。在朝凡三十餘年,歷掌清要,家無提石之蓄。恭儉溫仁,未嘗以喜慍形於顏色。而親賢下士,推轂後進,雖位崇年高,曾無倦色。篤好墳籍,手不釋卷,以至於終。大曆七年卒,年八十一。有集十卷行於代。
《新唐書》
曾孫休烈。休烈機鑒融敏,善文章,與會稽賀朝萬齊融、延陵包融齊名。開元初,第進士,又擢制科,歷秘書省正字。吐蕃金城公主請文籍四種,玄宗詔秘書寫賜。休烈上疏曰:“戎狄,國之寇;經籍,國之典也。戎之生心,不可以無備。昔東平王求《史記》、諸子,漢不與之,以《史記》多兵謀,諸子雜詭術也。東平,漢之懿戚,尚不示征戰之書,今西戎,國之寇讎,安可貽以經典?且吐蕃之性慓悍果決,善學不回。若達於《書》,則知戰;深於《詩》,則知武夫有師乾之試;深於《禮》,則知《月令》有廢興之兵;深於《春秋》,則知用師詭之計;深於文,則知往來書檄之制:此何異假寇兵資盜糧也!臣聞魯秉周禮,齊不加兵;吳獲乘車,楚屢奔命。喪法危邦,可取鑒也。公主下嫁異國,當用夷禮,而反求良書,恐非本意,殆有奸人勸導其中。若陛下慮失其情,示不得已,請去《春秋》。夫《春秋》,當周德既衰,諸侯盛強,征伐競興,情偽於是乎生,變詐於是乎起,有以臣召君、取威定霸之事。誠與之,國之患也。狄固貪婪,貴貨易土,正可錫以錦彩,厚以金玉,無足所求以資其智。”疏入,詔中書門下議。侍中裴光庭曰:“吐蕃不識禮經,孤背國恩,今求哀啟顙,許其降附,漸以《詩》、《書》,陶一聲教,斯可致也。休烈但見情偽變詐於是乎生,不知忠信節義亦於是乎在。”帝曰:“善。”遂與之。累遷起居郎、直集賢殿學士、比部郎中。楊國忠為宰相,斥不附己者,出為中部郡太守。
肅宗立,休烈奔行在,擢給事中,遷太常少卿,知禮儀事,兼修國史。帝嘗謂曰:“良史者,君舉必書。朕有過失,顧卿何如?”對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有德之君不忘規過。”於時經大盜後,史籍燔缺,休烈奏:“《國史》、《開元實錄》、《起居注》及余書三千八百餘篇藏興慶宮,兵興焚煬皆盡,請下御史核史館所由,購府縣有得者,許上送官。一書進官一資,一篇絹十匹。”凡數月,止獲一二篇,唯韋述以其家藏《國史》百三十篇上獻。中興文物未完,休烈獻《五代論》,討著舊章,天子嘉之。轉工部侍郎,仍脩史。宰相李揆矜己護前,羞與同史任為等列,奏徙休烈為國子祭酒,權留史館脩撰,以卑下之,休烈安然無屑意。乾元初,始詔百官元日、冬至於光順門賀皇后。休烈奏:“周禮有命夫朝人君,命婦朝女君。自顯慶以來,則天皇后甫行此禮,而命婦與百官雜處,在禮不經。”帝罷之。
代宗嗣位,甄別名品,元載稱其清諒。拜右散騎常侍,兼修國史,加禮儀使,遷太常卿。累進工部尚書,封東海郡公。雖歷清要,不治產。性恭儉仁愛,無喜慍之容。樂賢下善,推轂士甚眾。年老,篤意經籍,嗜學不厭。妻韋卒,天子嘉休烈父子著儒行,詔贈韋國夫人,葬給鹵簿、鼓吹。歲中,休烈亦卒,年八十一。帝為嘆息,贈尚書左僕射,謚曰元,遣謁者就第宣慰,為儒者榮。
個人作品
送賀秘監歸會稽詩(唐·於休烈)
五言律詩 押陽韻
五言律詩 押陽韻
飛名紫府內,抗手白雲鄉。道與松喬匹,榮辭園綺行。
夫君既鶴駕,幼子復霓裳。少別留宸藻,東南歸路光。
按:見《會稽掇英總集》卷二《五代帝王論》
《全唐文》收錄《請停命婦入朝奏》、《張良不合配饗太公奏》、《請搜訪國史奏》、《請不賜吐蕃書籍疏》四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