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仲秋

於仲秋

於仲秋,現任吉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黨組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仲秋
  • 性別:男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工作分工,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吉林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2019年3月任吉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1984.09-1988.07 吉林建築工程學院管理專業學生
  1988.07-1989.12 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經營辦預算管理員
  1989.12-1993.04 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第一工程處技術員
  1993.04-1996.12 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第一工程處項目經理
  1996.12-1998.12 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阿聯經理部經理
  1998.12-1999.03 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投標處副處長
  1999.03-2003.07 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副總經理(期間2000.09-2003.07在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經濟和發展研究專業研究生在職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3.07-2004.04 吉林省建設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4.04-2006.10 吉林省建設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其間:2003.09-2006.07在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研究生在職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06.10-2009.04 吉林省國華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經理(其間:2008.06-2009.04在吉林市政府掛職任副秘書長)
  2009.04-2013.03 吉林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長級)
  2013.03-2013.12 吉林市豐滿區委副書記、區長人選
  2013.12-2014.11 吉林市豐滿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4.11-2014.12 吉林市豐滿區委副書記
  2014.12-2015.04 吉林市政府副秘書長(正局長級)
  2015.04-2016.10 吉林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6.10-2019.02 吉林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9.02-2019.03 吉林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人選
  2019.03- 吉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黨組書記

職務任免

2019年3月15日,吉林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任命於仲秋為吉林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免去於仲秋吉林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

工作分工

 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方面12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吉林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吉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燃煤鍋爐污染整治不力,冬季排放問題突出。
原省環保廳推進燃煤鍋爐污染治理和升級改造不力,截至2017年8月,全省尚有737台每小時20蒸噸以上非電燃煤鍋爐未完成除塵改造。全省鍋爐排放指標嚴重超標企業主要集中在長春市、吉林市、松原市,並且上述3個地區污染物抽測不達標、尚未完成20蒸噸以上非電燃煤鍋爐脫硫、除塵升級改造的鍋爐數量較多。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給予時任吉林市環保局局長於仲秋,時任松原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房華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孫鐵(時任省環保廳副廳長)政務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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