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顯初

人物簡介,違紀事件,

人物簡介

方顯初,常寧市柏坊鎮沙水村黨支部原委員。

違紀事件

方顯初在任原蘆井村黨支部副書記期間,侵占民眾山林地租金和林木補償款3.279萬元,侵占應支付給民眾勞務費6200元,侵占應償還給民眾借款1萬元,侵占集體資金6680元,總計5.567萬元。在組織審查期間,方顯初態度不端正,毫無悔改之意。方顯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