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順紅(浙江省舟山市嵊泗縣常務副縣長)

方順紅(浙江省舟山市嵊泗縣常務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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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順紅,男,漢族,1979年6月出生,浙江東陽人,2001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嵊泗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縣審批服務與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兼)。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職務任免,

人物履歷

1997.09—2001.07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專業學習
2001.08—2008.10 舟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其間:2001.08—2002.06普陀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見習;2006.03—2007.04下派到普陀區公安分局平陽浦派出所任副所長)
2008.10—2012.03 舟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
2012.03—2012.09 舟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
2012.09—2015.12 舟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
2015.12—2016.01 嵊泗縣委常委
2016.01—2019.01 嵊泗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洋山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01—2019.02 嵊泗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候選人,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洋山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02—2019.03 嵊泗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洋山分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審批服務與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兼)
2019.03—2019.04 嵊泗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兼),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縣審批服務與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兼)
2019.04— 嵊泗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縣審批服務與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兼)

工作分工

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政務公開、信訪、司法、法治政府、發展和改革、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統計、自然資源、規劃、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招投標管理、招商、自貿區馬跡山片區、口岸、海防打私、金融、保險、人民武裝、政府駐外機構、機關事務管理等方面工作。協助縣長分管財政、國有資產監管、審計、稅務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縣口岸與海防管理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金融辦)、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統計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審批服務與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縣行政學校、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縣接待中心)、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嵊泗綜合事務中心、縣投資促進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嵊泗分中心、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縣政府駐滬工作部、縣政府駐舟山新城聯絡處、縣美麗海島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縣大陸引水工程指揮部、縣十里·金灘特色小鎮建設指揮部、縣綠化工程建設指揮部。
聯繫縣委縣政府信訪局、縣委縣政府政策研究中心、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嵊泗海關、馬跡山出入境檢查站、嵊泗海事處、縣人武部、縣消防救援大隊、駐嵊部隊、武警縣中隊、海警嵊泗工作站、民主黨派、金融機構、保險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

職務任免

2016年1月,擬任浙江舟山市嵊泗縣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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