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進玉

方進玉

方進玉,原新華社主任記者、原南方周末駐京記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進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新華社主任記者
新聞操守,問題揭露,事件結果,人物評價,

新聞操守

方進玉原來是新華社的記者,一個十分出色的記者,深受上級領導賞識,30歲出頭已經是副高級職稱。本來他可以繼續在新華社做他的“皇家”記者,但後來三篇報導改變了他的想法。我現在已經記不起具體是哪三件事,只記得有件是關於<人民日報>的,大概是方進玉在北京的報刊攤街頭發現《人民日報》賣得不如其他類的報紙,他經過調查以後就寫了一篇相關報導,批評人民日報不了解客群不受客群歡迎,但後來被上頭槍斃了,理由是大家都是同級黨部門媒體,不能相互批評。此事連同另外兩件事情讓他萌生去意,於是向上級遞交了辭職書,上級領導極力挽留,並答應給他高級職稱——新華社高級記者,多少記者夢想都不敢夢想的事情,按朱軍先生的話來說就是“也就到這了”。但方進玉的選擇還是離開,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到南方一小報供職”。方進玉的選擇至少讓我們明白,有時候,人除了世俗的名和利,其實還有很多追求——比如恪守新聞理念的夢想。
方進玉口中的“南方一小報”正是被譽為20世紀90年代漢語界唯一的良知的《南方周末》。相對於《人民日報》、新華社和“皇家”中央電視台這些部級新聞單位,《南方周末》確實是份“小報”——最多副廳級別,但正是這份“小報”卻一度放射出最為耀眼的理想光芒,如同方進玉等大批優秀的新聞人紛紛湧進這份“小報”,恪守新聞理念,一起捍衛真相、良知、善良、正直、尊嚴等已經或正在從我們民族身上消退的詞語。“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感到淚流滿面”、“讓無力者有力,讓悲傷者前行”、“陽光打在你的臉上,溫暖留在我們心裡”這一句句深深打動我們的話語背後是一張燃燒著夢想的報紙和一群燃燒夢想的人——方進玉、方三文、李玉宵、楊海鵬、翟明磊……
新聞是陽光底下最神聖的職業,可悲的是神聖卻經常被陰影籠罩。諾大的中國卻容不下一張《南方周末》。這張報紙一直飽受爭議和圍攻。2000年,張君事件之後,可敬的江藝平女士被迫辭去總編職務,這份報紙一路下滑,一批批固守新聞理念的人士被迫離開。2002年初,方進玉的一篇《有公益的地方就要有陽光》的報導被認為是南周在做最後的掙扎,掙扎的結果是陽光沒有照到公益的地方、黑暗卻徹底吞噬了這份理想主義的報紙——幾十萬份報紙被緊急從印刷廠裡邊抽走,《南方周末》開始轉型,頭版頭條揭露性報導不復存在,一份時政類周報開始出現。懷著夢想而來的人不得不抱著遺憾離開了這份曾經輝煌的報紙,錢剛、謝方偉、陳菊紅、方三文、李玉宵、楊海鵬、翟明磊、周浩、賈明、曹西弘、大批優秀的新聞人士相繼離開這份注入多少理想和心血的報紙,新聞騎士翟明磊說“我為新聞而來,為新聞而去”,那是一種怎樣的悲壯?

問題揭露

方進玉
海內外媒體對希望工程涉嫌腐敗已有一些報導,但方進玉的這篇獨家報導,提供了更多的證據和事實。把這篇報導的主要脈絡概括分析,我認為它提供的事實表明,“希望工程”起碼在四個方面有嚴重問題:
第一,“希望工程”負責人徐永光隨意挪用大筆(多達一個億)海內外捐款,進行投資等各種商業活動,違背了捐款人要把款項直接、迅速用於幫助貧苦地區孩子上學的意願。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911後美國民眾捐款及使用情況進行比較。美國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收到911捐款幾十個億美元。但從沒聽說這些慈善機構敢把這些資金用於投資辦廠、開公司、炒股票。因為:其一,捐款人提供資金,是要立即救援那些911遇難者的家屬等,慈善機構不可中間耽誤(把捐款投資,回收都需要時間)擱置。人們對“希望工程”的捐款也是這樣,要對貧困地區學生直接救援。徐永光這種投資行為並沒有事先得到捐款人的認可,當然捐款人不可能同意把捐款(中間截留)擱置相當一段時間後再救援。其二,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如果虧損,等於扭曲了捐款者的根本意願。
第二,把慈善捐款“直接投資”違背中國現行法規。
徐永光把捐款用於投資的理由是,要用錢滾錢,保值增值。但對中國公益性基金會進行監督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在1990年和1995年的兩個規定中指出:如果拿捐款自行去“直接投資”,屬於違規;如果委託其他金融機構“間接投資”,才算合法。
從方進玉的調查報導來看,徐永光把很多慈善捐款都擅自“直接投資”。例如在深圳投資建“精細化工廠”,在蘇州投資熱療儀,在大連開興南公司,在廣西欽州投資,在山東辦多種經營公司,在紹興辦中青公司等等。而且還把150萬美元慈善捐款給港商(徐永光好友)做銀行的生意抵押金。另外竟還把慈善捐款當作貸款,高利貸給風險很大的公司。徐永光簡直把慈善捐款當作了自己腰包里的私錢,要怎么花、怎么用,都“隨‘徐’所欲”。徐永光也對此毫不掩飾,自我炫耀他又當慈善家,又當企業家。
徐永光對此辯解說,像美國等西方的基金會也有投資,以錢滾錢的。但在美國,類似中國希望工程這種救急的捐款,如911捐款一樣,是必須儘快、直接交到需要者手中的,慈善基金會等不可把捐款轉做投資,即使為了錢滾錢的目的也不可以。美國的確有把捐款的部份拿去投資的,但這種捐款不是“救急”的。
例如哈佛大學,每年得到的捐款多達兩億美元,《紐約時報》曾報導說,哈佛把一部份捐款放到了“聯邦債券”和“共同基金”上。哈佛可以這樣做,因為這不是救急捐款,而是給哈佛長期發展的捐資。即使這樣,哈佛等大學仍相當謹慎,把資金多放入相當保險的“聯邦債券”,因為買這種債券,只有美國這個國家“崩潰”了,才會有大損失。而做出這樣的決策和具體投資比例,都要經學校董事會認真討論通過,不是像徐永光那樣一個人就可決定。而且哈佛的投資都是交給經濟師和財經專家來進行,整個審核過程既嚴密、嚴謹,又公開、透明。
而徐永光把一億多慈善捐款擅自直接投資辦各種工廠、公司,既無專業的風險評估,又沒有嚴密的審核批准過程,更無透明、公開化(僅徐永光等幾個領導人掌握),不出問題才是怪事。據前希望工程財務部幹部柳楊的文章披露,徐永光用慈善捐款做投資的28個項目,有23個沒有收益或連本錢都無法收回。10年投資1億5千8百萬元,收益僅3千萬元。
第三,把慈善捐款轉到個人名下炒股票是嚴重違法。
方進玉的調查報導最令人震驚的一點是,徐永光竟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放在他的私人名下炒股,而且這樣幹了長達10年之久!
這種挪用公款到個人名下炒股的事情被記者調查時,徐永光一直否認,說他從沒有這樣做過。直到記者獲得證據追查時,他才承認挪用了捐款,但狡辯說,他雖然把捐款轉到他個人的名下,但他是希望工程的法定代表人,炒股賺到的錢仍是希望工程的。這種說法不是在唬幼稚園的孩子嗎?最低的智商也能明白:
其一,只要公款被挪到私人名下,性質就已變化,屬公款私用,或變相貪污;且不說捐款人絕不會同意把給希望工程的救急款,挪到徐永光私人名下炒股票。
其二,誰會保證徐永光把炒股賺到的錢交到希望工程的賬上?因為這一切都是秘密進行的,沒有外人知道。如果徐永光炒股賺到錢,而他只要把原來的本錢(200萬或300萬)轉回希望工程的賬上,公家的賬就“平”了。
其三,這就好比大家合夥辦個公司,公司老闆卻偷偷地把大家集資的錢挪到他私人名下去炒股。當被發現時,他說,我是這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賺到錢當然就是這個公司的。問題是,事先投資者沒有同意這些錢被拿去炒股票;而且這個老闆暗地挪款行為本身,就證明他賺到錢不可能交給公司。而一旦炒股賠了錢,他還可以“為公司錢滾錢的良好願望交了學費”而推卸賠款責任。徐永光就是這么乾的,他已承認挪用了270萬元希望工程捐款到他私人名下炒股,僅憑這一條,就應該法辦他!
第四,打擊揭示真相者:
如果徐永光心裡沒有鬼,沒有腐敗,他應該理直氣壯地歡迎所有的記者去採訪調查,不怕任何人的檢舉揭發。但他做的正相反,把希望工程內部最早反腐敗的借調青年幹部易曉誣告為“貪污受賄犯”,還向法務部門提交報告,以保護希望工程名譽為藉口,要求對易曉秘密審判,從嚴懲處,結果易曉被判“死緩”,至今關押。從方進玉的調查報導來看,易曉的罪名難以成立,因為所謂貪污受賄,起碼款項應到自己手中,但所謂易曉貪污的200萬元,和所謂受賄的5萬元,都沒有到易曉手裡,而且都正式通過國家銀行和有關機構轉賬走了手續。最關鍵的是,最後查到了徐永光批准200萬元撥款的簽字手續,僅從這些,就預示這像個冤案。而製造這起冤案的主謀就是徐永光。
對於媒體的調查,徐永光更是用各種手段阻撓。香港《壹周刊》曾報導希望工程捐款用途不當,結果徐永光到香港告《壹周刊》誹謗,最後該刊賠了300萬,因為《壹周刊》拿不到希望工程的賬目等情況。
對於《南方周末》,當揭露希望工程賬目問題的該期報紙正在付印時,徐永光通過團中央關係找到中宣部,下達緊急命令,不僅查禁了所有對希望工程的所謂負面報導,並逼迫<南方周末>報廢了已上機印刷的價值30多萬元的當期報紙。同時使偌大箇中國(有2050家報紙,50萬新聞工作者),誰也無法公開刊出對希望工程的調查和報導。
在打壓報導真相的媒體和記者的同時,徐永光拉攏那些有償記者和“媚體”,為他歌功頌德。據希望工程內部人員柳楊的材料,參加希望工程記者會,寫歌頌報導的記者,都付給“補助費”,報紙記者每次200元,電視記者每次2千元。那個和“巴靈頓博士”丈夫吳征一起招搖撞騙的哥大“偽校董”楊瀾,據柳揚的材料,得到的補助費“更多”:楊瀾把《憑海臨風》的稿費捐給希望工程20萬元,但第二天,青基會就和楊瀾簽協定從我們那裡又領走同樣數額(20萬)的“工作經費”。而楊瀾則贏得了給希望工程捐款的美名。
柳揚還說,“我清楚記得楊瀾此後又以同樣方式,多次從青基會財務部領取過希望工程的大額工作經費……”這位從“希望工程”捐款中“多次”拿過“大額工作經費”、貪用山區窮困孩子救援款的“大腕”楊瀾,就像對待前瀋陽市長、大貪污犯慕綏新一樣(兩次採訪歌頌),總是知恩圖報,柳揚說,“這次徐永光遭遇麻煩,楊瀾立即為老徐做了專題片,積極幫老徐說話。”楊瀾就這么明火執仗、坦然地把大眾公器變成私人工具,把“陰影”播成“陽光”。
希望工程財務部的人說,徐永光從不去領工資,他“懶得去”。這位掌管幾個億捐款的前團中央組織部長絕不缺錢。當記者問他工資時,他說“我都說不準我月收入多少錢。”據柳楊的材料,徐永光連找三陪小姐的花銷都作為“工作費”報銷了。
這樣一個明顯涉嫌腐敗的官員,卻成為“希望工程”的主管,真是讓人絕望。面對希望工程的光環和徐永光的權勢(不僅有錢,而且有團中央書記的靠山),調查這樣的人物,這樣複雜背景的案子,需要多少心血,更需要多少膽量。我自己曾做過一些調查採訪,深知此中甘苦。歌頌性的新聞,怎么過頭了當事人都不會計較,更不會有官司;但揭露醜聞的調查性報導,一個引言不準確,都可能吃官司。而且要付出比一般新聞報導多很多倍的時間和精力。方進玉說他僅調查易曉的案子就用了一個月,我完全可以想到他付出多么大的心血。

事件結果

對方進玉更難的是,徐永光有權勢,不僅封殺了他的稿子,而且對他的人身安全都可能有威脅。報導說,現在中國黑社會砍胳膊、剁腿都有價格表,割一隻手只要800人民幣。方進玉曾對《南方周末》的青年記者們說,他如果出了“意外”“十有八九就是徐永光乾的”。他要同行們給他寫篇報導,開個追悼會。話雖有玩笑成份,但內含悲壯。

人物評價

方進玉的勇氣和敬業精神不僅值得所有新聞同行敬佩,而且他面臨的困境更需要海內外新聞從業者的支持和道義聲援。希望工程的腐敗是個大案,我不相信徐永光這隻並不算太大、但太囂張的“蒼蠅”就能躲過去。中國救援貧困地區學生的“希望工程”已腐敗到沒希望了,但方進玉的調查報導,卻令人看出中國新聞事業的“希望工程”還沒有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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