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財明,男,漢族,1974年8月出生,廣東惠來人,大專文化程度,2002年12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9月,方財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揭陽市榕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方財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財明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惠來
- 出生日期:1974年8月
- 學歷:大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歷任惠來縣城鎮建設管理局城鎮建設監察隊副隊長,惠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察隊隊長、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惠來縣數字城管指揮中心職工。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9月,揭陽市惠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原負責人方財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揭陽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接受揭陽市榕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揭陽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榕城區紀委監委對惠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原負責人方財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財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規定,違規收受禮品;紀法底線失守,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違法建設監管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方財明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來縣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方財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惠來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榕城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4月,揭陽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揭陽市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大隊原負責人方財明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20年至2022年,方財明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香菸12條和洋酒7瓶。方財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