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艙醫院設計導則

《方艙醫院設計導則》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

2022年8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方艙醫院設計導則(試行)》。其中提出,方艙醫院的選址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疫情防控工作、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和環保評估等的要求,宜預留擴展條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艙醫院設計導則
  • 發布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2年8月12日
發布歷程,導則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歷程

2022年8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方艙醫院設計導則(試行)》。其中提出,方艙醫院的選址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疫情防控工作、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和環保評估等的要求,宜預留擴展條件。

導則全文

方艙醫院設計導則(試  行) 
一、總則
1.1 為積極適應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指導方艙醫院建設,構建平急結合的醫療救治體系,做好新冠肺炎感染者分類救治,最大限度實現應收盡收,應治盡治,制定本設計導則。
1.2 方艙醫院是快速、大量、集中收治新冠肺炎輕症患者及無症狀感染者的建築及其配套設施。本導則適用於方艙醫院項目的設計工作。
1.3 方艙醫院的建設應充分利用現有設施設備,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下結合城鎮總體規劃、醫療資源、建設條件、管理模式等多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改造建設方案,確保快速使用,高效運行。
1.4 方艙醫院應統籌考慮日常和應急使用需要,合理確定使用功能。平時可做日常設施使用,應急時能夠快速、順暢轉化為醫療收治設施,做到平急結合,應急優先。
1.5 方艙醫院應按照快速集中收治、閉環流程管控、分類同質管理、潔污分區分流的基本原則,做到環境安全、生物安全、防疫安全、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質量可靠。
1.6 方艙醫院的建築布局及機電系統設定應滿足疫情防控要求,並符合平時及應急時功能需要。應制定平時與應急時功能及系統快速轉換方案,做好物資儲備、日常演練工作。
1.7 方艙醫院應為收治人員提供安全、實用的治療、康復環境,為醫護工作人員提供安全、便捷的工作條件。場地環境、材料、室內色彩等設計和選擇,應充分考慮使用人群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1.8 方艙醫院應設定具有明確引導、管理等功能的標識系統。
1.9 方艙醫院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防範、健康監測、感染控制、物資配送、設備運行維護等動態管理,在保證治療效果、效率基礎上降低醫護工作人員工作強度。
1.10 方艙醫院應綜合考慮平時及應急時的功能,建築、結構、機電、消防、環保、節能、無障礙等各專業設計應符合國家、地方相關建設標準、規範、檔案要求。
二、選址
2.1 方艙醫院的選址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疫情防控工作、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和環保評估等的要求,宜預留擴展條件。
2.2 方艙醫院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地形較平坦、有利於排水、空氣流通,地質條件良好,市政設施完備;
(2)場地周邊道路暢通,與城鎮其他區域有可靠、便利交通聯繫,易於收治人員轉運和物資配送,具有較好的社會協作條件;
(3)場地宜與周邊公共建築保持一定距離的間隔,遠離人口密集區域以及幼稚園、學校、老年人照護設施等易感人群場所;
(4)遠離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產品的生產、儲存區域,遠離噪聲、振動和強電磁場等區域;
(5)遠離食品和飼料加工生產企業等區域。
2.3 場地宜與兩條交通通行狀況良好的城市道路相鄰,設定至少兩個獨立出入口。
2.4 場地內空間應滿足功能布局及交通組織的要求。
三、總體布局
3.1 按集中收治輕症患者與無症狀感染者的醫療功能需求劃分功能區域,主要包括院前區、收治區、清潔工作區、衛生通過區等。院前區、收治區為污染區;清潔工作區為清潔區;衛生通過區為緩衝區。
(1)院前區:包括接送收治人員車輛停靠區、車輛清洗消毒區及必要的管理用房;
(2)收治區:對收治人員進行診療的建築及其周邊場地,場地內設定醫療廢棄物暫存區、污水處理等配套區域及設施;
(3)清潔工作區:污染區外醫護工作人員工作及休息的區域,包括庫房等相應配套用房;
(4)衛生通過區:設於污染區與清潔區之間,供醫護工作人員及物資由清潔工作區進入污染區、由污染區返回清潔工作區時進行衛生處置的區域。包括工作人員換鞋、更衣、洗手、沐浴,以及穿戴、卸去防護用品的用房,並應安排物資配送通道。
3.2 方艙醫院應根據實際需要,合理確定互相匹配的院前區、收治區、清潔工作區、衛生通過區的建設規模,各區宜預留擴展條件。
3.3 污染區內的建築及設施與院區外周邊相鄰建築、及清潔區內建築之間的綠化隔離距離不宜小於20m,當不具備綠化條件時,其隔離距離不宜小於30m。
    3.4 方艙醫院污染區、清潔區應分設出入口,且相互距離不宜小於10m。宜單獨設定醫療廢棄物轉運出口。
    3.5 方艙醫院應合理規劃內部道路、綠化系統以及潔污、人車、醫護工作人員與收治人員等流線,避免交叉感染。收治人員經院前區進出收治區,醫護工作人員與清潔物資由清潔區經衛生通過區進出收治區,醫療廢棄物經專用出口由收治區運送至醫療廢棄物暫存區,轉運出院區。
    四、建築
    4.1 院前區應合理組織收治人員流線,規劃必要車輛停靠空間,設定負壓救護車停放場地,並在適當位置設定車輛洗消場地及設施,並配套建設管理人員及司機工作、臨時休息用房。
    4.2 收治區主要包括:接待和登記區、住院病房區、檢查治療區、特殊人員搶救、照護區、護士站、出院、轉院處置區、物資存放區、開水間、衛生洗漱區以及醫療廢棄物暫存與洗消間等。
    4.3 收治區宜設定收治人員活動區、心理輔導區、健康教育區。宜設定公安民警、保潔、保全的工作用房。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收治人員衣物晾曬區。
    4.4 收治區宜採用方整、規則的建築形體,宜選擇大空間形式,方便高效安排收治床位,提高診療工作效率。
    4.5 收治區的建築主體宜採用單層、多層建築形式。當為多層建築時,應設定用於轉送收治人員的坡道或電梯。電梯宜根據收治人員和醫護工作人員、潔物和污物等不同使用對象分類設定。
    4.6 應嚴格規劃收治區內收治人員和醫護工作人員的出入口及交通流線,潔物和污物分設流線,防止交叉感染。醫護人員及保全、保潔等工作人員宜從不同衛生通過區進出收治區。出入口宜設雨雪遮蔽設施。
    4.7 收治區功能布局宜採用開敞形式,以住院病房區為中心,在周邊位置合理配置相應功能區域。
    4.8 結合實際需要設定特殊人員轉運前的搶救、照護區域,並與其他區域相對分隔。配置相應的救治設備設施,收治人員轉運路線應設定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4.9 根據收治區床位規模、管理要求,合理規劃護士站數量及規模,護士站宜設於住院病房區的中間位置,便於觀察和到達收治人員床邊。
4.10 收治區宜按每20床位設定一個看護單元,單元之間設定輕質隔斷。收治人員每床位淨使用面積不宜小於6平方米,可根據情況進行靈活隔斷組合。宜在病床床頭和一側設定高度不低於1.3m的隔斷,圍合形成相對私密的空間。
4.11收治區內集中設定公共盥洗間、廁所時,宜按每100張床位配置10-15個盥洗龍頭及10-15廁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收治人員用淋浴間。
4.12 結合功能分區可在院前區、收治區適當位置設定或預留醫療檢查和治療設備的空間和安裝條件,便於快速運輸、安裝到位。設定移動式CT、檢測實驗室等設施時,應預留相應土建及機電建設條件,及其與建築之間的通道。
4.13 清潔工作區應設定醫護人員辦公室、會議室(具備遠程會診功能)、值班室、休息室、衛生間、淋浴間、物資庫房、備餐間、設備機房等配套用房,並配置供公安民警、保潔、保全等人員使用的辦公、休息、換班交接用房。可根據需要設定警務工作站、工作人員宿舍等用房。
4.14 清潔工作區宜根據不同工作性質及風險等級合理分區設定辦公區、宿舍區及配套區,合理規劃人員、餐食、物資等流線。宿舍宜採用單人間,房間內宜設定衛生間,配置洗漱、廁位、淋浴等基本設施。
4.15 廚房、備餐間的面積和平面布局應根據管理流程、收治人員和醫護工作人員規模合理確定。應採取措施避免噪聲、油煙、氣味及食品儲運對其他區域造成干擾。
4.16 衛生通過區應靠近收治區,可通過連廊等與收治區相連。衛生通過區附近宜設定運送工作人員及物資車輛的停靠場地。應綜合方艙醫院規模、管理流程、醫護工作人員通過衛生通過區消耗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衛生通過用房建設規模。污染區與清潔工作區之間的物資配送宜採用設定雙門的緩衝間。
4.17 醫護工作人員進入污染區應經過更衣、穿戴防護裝備、緩衝等房間;由污染區返回清潔區,應經過一脫、二脫、淋浴(可根據需要設定)、更衣等房間;衛生通過區的醫療廢棄物外運通道應相對獨立、便捷。
4.18 方艙醫院應根據平時及應急時需要,統籌設定給水排水、通風與空調、供暖、變配電、網路通信、消防控制及安全防範等設備用房。其位置應符合感染控制的要求,宜靠近負荷中心,噪聲和振動不應對收治人員、醫護工作人員的治療、康復和工作造成干擾。設備用房應設定或預留安裝和檢修大型設備的通道。管道穿越不同房間處應採取密封措施。
4.19 方艙醫院宜選用標準化的輕質結構主體構件,及模數化、裝配式圍護材料。建築材料選擇和構造設計,應滿足耐擦洗、防腐蝕、防滲漏、便於清潔和維護的要求。
五、結構
5.1 方艙醫院結構安全等級不得低於一級,抗震設防分類不得低於重點設防類。
5.2 根據實際需要,合理確定結構設計工作年限。
5.3 結構作用及樓面和屋面活荷載取值,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通用規範》GB55001及《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的規定。
5.4 應急建設的臨時性建築結構形式的選擇應因地制宜,滿足方便加工、運輸、安裝及快速建造的要求。
5.5 主體結構及圍護結構應滿足密閉性要求,其結構材料應滿足防滲、防漏要求。
六、給水排水
6.1 方艙醫院的給水排水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的規定;當採用既有建築改造時,其建築給水排水系統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與工業給水排水系統安全評價標準》GB/T51188進行安全評價,並依據評價結果進行改造。
6.2 生活給水泵房和集中生活熱水機房應設定在清潔區。
6.3 生活給水系統宜採用斷流水箱供水方式供給,且供水系統宜採用斷流水箱加水泵的給水系統,當採用斷流水箱供水確有困難時,可採用減壓型倒流防止器。
6.4 排水系統應採取防止水封破壞的技術措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排水立管的最大設計排水能力取值不應大於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規定值的0.7倍;
(2)存水彎的水封高度不得小於50mm,且不得大於100mm;
(3)當地漏附近有洗手盆時,宜採用洗手盆排水給地漏水封補水的措施。
6.5 排水系統的通氣和污水處理系統的尾氣應採用高空排放方式,且不應鄰近人員活動區域。
6.6 排水管道應進行閉水試驗,且應採取防止排水管道內的污水外滲和泄漏的措施。
6.7 污水處理應採用二級生化處理,當排入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污水管道時,其污水處理可採用強化消毒處理工藝,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污水處理應在化糞池進水口處設定預消毒劑投加;
(2)化糞池後二級消毒池水力停留時間不應小於2h。
七、供暖、通風與空調
7.1 方艙醫院各功能房間、區域室內設計溫度冬季宜為18-22℃,夏季宜為26-28℃。
7.2 供暖系統宜採用散熱器供暖系統或地板輻射供暖系統。
7.3 清潔工作區空調系統宜採用各室獨立的分體式空調系統、多聯式空調系統或風機盤管系統。
7.4 大空間的收治區宜採用直流式(全新風)空調系統;如採用全空氣一次迴風空調系統,新風量應滿足收治區補風要求,迴風口應設定不低於高中效的空氣過濾設備。
7.5 收治區、清潔工作區、衛生通過區的通風系統應按區域獨立設定。
7.6 清潔工作區各房間設定新風系統的,新風量宜不小於2次/h。
7.7 收治區應設機械排風,排風量不小於150m3/h·床。室內排風口應遠離醫務人員入口及工作區域。收治區的新風量宜不大於排風量的80%。
7.8 收治區衛生間應設定機械排風設施,排風量不小於12次/h。
7.9 由污染區返回清潔區的一脫、二脫、淋浴等房間應設定機械通風,並應控制周邊相通房間空氣順序流向一脫房間。一脫房間排風換氣次數不應小於20次/h,室內氣流組織應採用上送風、下排風。
7.10 脫防護服房間、收治區及其衛生間的排風應經淨化消毒裝置進行處理後排放。
7.11 垃圾暫存間、污水處理等設施應設機械排風。
7.12 排風系統的室外排風口不應鄰近人員活動區域,排風口應高於屋面向高空排放。排風口與新風系統取風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20m;當水平距離不足20m時,排風口應高出進風口不小於6m。
7.13 收治區空調的冷凝水應集中收集,並應採用間接排水的方式排入設施污水排水系統統一處理。
八、電氣
8.1 方艙醫院為重要電力用戶,其供電電源配置不應低於現行國家標準《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範》GB/T29328中二級重要電力用戶的配置要求。
8.2 安全防範系統、污水處理設施、衛生通過區的照明及通風設備的負荷等級應為一級;收治區的照明及通風設備的負荷等級應為二級。
8.3 應在變電所等適當的位置預留應急發電機接口。
8.4 配電櫃、配電箱等設施應設定在配電間或管理用房內;清潔區、污染區應分別設定配電迴路。
8.5 方艙內病房區域的照度宜為200 lx,護士站、檢查治療區等場所應設定局部照明,照度宜為300 lx;病房區域的一般照明應採取防眩光措施。
8.6 衛生通過區、污物暫存間、洗消間等需要滅菌消毒的場所應設定固定或移動式紫外線消毒器、消毒燈等消毒設施。
8.7 當燈具的安裝高度低於2.5米時,其配電迴路應設定30mA的剩餘電流保護器作為附加防護。
8.8 每個床位宜設定不少於3個220V、10A單相五孔插座。特殊人員搶救、照護區應按床位設定獨立插座迴路,每個床位宜設定不少於6個220V、10A單相五孔插座。公共區域應設定清掃及智慧型設備用插座。
8.9 電線電纜應採用低煙、無鹵、低毒阻燃類線纜;消防設備供電線纜應符合現行國家及地方標準的有關規定。
8.10 槽盒及線管穿越隔牆時,隔牆縫隙、槽口及管口應採用不燃材料可靠密封。
8.11 盥洗間、淋浴間及有淋浴功能的衛生間等場所應設定輔助等電位連線。
九、智慧型化
9.1 方艙醫院應設定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在院區各出入口、收治區、清潔工作區、衛生通過區、垃圾暫存間等重要部位應設定監控攝像機。衛生通過區宜採用雙向語音對講攝像機,便於院感值班或護士站工作人員進行遠程監督和指導。
9.2 方艙醫院應根據管理流程和功能區域設定出入口控制系統,系統採用非接觸式控制方式,當火災等緊急情況發生時應能立即解除。
9.3 方艙醫院的室內應實現無線Wi-Fi全覆蓋、手機信號全覆蓋;清潔工作區應設定有線網路和無線網路,宜分別設定區域網路和外網信息插座。
9.4 方艙醫院通風系統宜採用集中控制和工作狀態監控方式。
9.5 收治區衛生間宜設定緊急呼叫按鈕,安裝於便器旁易於操作的位置,底邊距地宜為400mm~500mm。
9.6 方艙醫院宜在病房區、特殊人員搶救、照護區設定醫護對講系統,主機宜設在醫護值班室。護士站或醫護值班室宜設定一鍵報警按鈕,報警信號傳至安防監控中心或指揮中心。火災報警系統宜接入當地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
9.7 方艙醫院應根據防控工作要求,設定與疾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等主管部門的專用通信接口。
9.8 有條件的方艙醫院宜充分利用人工智慧和物聯網套用技術,實現“無接觸式”體溫監測及人臉識別、心理疏導、場所消毒、物資配送、重點人群體徵監測和污物跟蹤管理等安全防疫功能。
十、醫用氣體
10.1 收治區內應設定可直通室外的醫用氣體存放間,配備氧氣瓶、氧氣袋和配套吸氧用品,供特殊人員搶救及應急使用。
10.2 收治區根據需求配備無創呼吸機等。

內容解讀

導則指出,方艙醫院的選址應符合當地城鎮規劃、疫情防控工作、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和環保評估等的要求,宜預留擴展條件。場地宜與周邊公共建築保持一定距離的間隔,遠離人口密集區域以及幼稚園、學校、老年人照護設施等易感人群場所。遠離食品和飼料加工生產企業等區域。
方艙醫院應統籌考慮日常和應急使用需要,合理確定使用功能。平時可做日常設施使用,應急時能夠快速、順暢轉化為醫療收治設施,做到平急結合,應急優先。
在總體布局上,方艙醫院按集中收治輕症患者與無症狀感染者的醫療功能需求劃分功能區域,主要包括院前區、收治區、清潔工作區、衛生通過區等。院前區、收治區為污染區;清潔工作區為清潔區;衛生通過區為緩衝區。
在建築方面,收治區宜按每20床位設定一個看護單元,單元之間設定輕質隔斷。收治人員每床位淨使用面積不宜小於6平方米,可根據情況進行靈活隔斷組合。宜在病床床頭和一側設定高度不低於1.3m的隔斷,圍合形成相對私密的空間。
此外,在智慧型化方面,導則指出,方艙醫院的室內應實現無線Wi-Fi全覆蓋、手機信號全覆蓋;清潔工作區應設定有線網路和無線網路,宜分別設定區域網路和外網信息插座。
有條件的方艙醫院宜充分利用人工智慧和物聯網套用技術,實現“無接觸式”體溫監測及人臉識別、心理疏導、場所消毒、物資配送、重點人群體徵監測和污物跟蹤管理等安全防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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