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縣商務糧食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及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及糧食方面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全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商品巨觀管理,辦理對外貿易經營備案登記;組織指導境內外有關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工作。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正縣商務糧食局
  • 地點:方正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及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縣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及糧食方面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全縣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培育和發展全縣商品流通市場,統籌規劃商品流通市場體系建設。
(三)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全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四)執行國家、省、市多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組織參加國際經貿活動,負責全縣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五)負責全縣進出口商品巨觀管理,辦理對外貿易經營備案登記;組織指導境內外有關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組織協調全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外國對我縣相關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應訴。
(八)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走出去”戰略;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
(九)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的改革和商貿的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負責編制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商貿服務業健康發展;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一)負責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動全縣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十二)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對成品油、酒類、煤炭、畜禽屠宰和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畫。
(十四)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執行國家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負責救災糧等政策性糧食的管理和供應;提出收購、儲存、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
(十五)負責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的監督檢查;負責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購銷、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和糧食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制度的監督檢查。
(十六)提出全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指導糧食產業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擬訂全縣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七)負責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標準,並組織實施,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對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十八)負責擬訂全縣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的網點布局及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全縣糧食倉儲、物流建設計畫,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負責組織實施農民儲存糧食的技術指導與服務工作。
(十九)負責擬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商務糧食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保險以及行業教育、安全保衛工作。
(二十一)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方正縣商務糧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信訪、保密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制定系統工作規劃和安全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安全四防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指導工作。
(二)商貿業務股
負責商品流通活動巨觀管理;負責制定全縣內外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商業網點建設規劃、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外貿企業一般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審核和呈報;負責萬村千鄉、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經營企業(業戶)的備案登記;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負責成品油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企業規劃立項審核;
負責招商引資、對上爭取資金。
(三)綜合執法股
負責制定全縣商品流通市場建設規劃;負責整頓和規範流通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對全縣畜禽定點屠宰場(廠)、酒類經營企業(業戶)、煤炭經營企業(業戶)經營資質的審核、年檢;負責對全縣報廢汽車回收、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交易、拍賣、典當、舊貨、租賃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所屬單位行政執法層級監督的具體工作;指導行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戰略的綜合調研。
(四)行業指導股
負責擬訂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組織糧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糧食行業科技工作和糧食產業化、集團化經營;負責糧食加工及糧食行業機構、從業人員等情況統計;負責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五)倉儲物流和調控管理股
負責擬訂糧食收購、儲存庫點的布局規劃;指導國有糧食購
銷企業糧食接收、潮糧乾燥、安全儲存工作;負責預測糧食生產情況、核實農村災情工作;組織指導糧食收購工作,落實糧食收購政策;組織實施政策性糧食收購和糧食最低收購價預案的執行;負責農村救災糧的管理和下撥;承擔糧食質量、原糧衛生和糧食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建議,擬訂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市場流通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規劃布局;負責政策性用糧計畫,負責縣級儲備糧的管理;負責糧食市場運行情況的監測、預警,擬訂糧食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統計、糧食供需平衡調查,監督檢查《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
(六)財務審計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部門預算及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會計核算及會計人員培訓;承擔有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等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資產管理;指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協調落實糧食收購資金和有關稅收、財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政策。
(七)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工資、契約簽訂、再就業、三險繳納、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制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政治、思想、組織、宣傳、統戰、群團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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