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發

方應發,宋寧宗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出生於莆陽城關輪井,字君節。

基本介紹

  • 本名:方應發
  • 字號:君節
  • 所處時代:宋朝
  • 出生地:莆陽城關輪井
  • 出生時間:宋寧宗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
  • 去世時間: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
方應發,字君節,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生,莆陽城關輪井(今莆田市荔城區鎮海街道梅峰社區後塘巷)人。
應發先祖叔達,隋時官閩州長吏,徙居莆陽方山,為方山方氏始祖。其裔孫後由方山遷居游洋大房,散居百俊、赤(叱)石、上倉,傳至鼎,雖居僻處萬山中,然泉石奇秀,地靈育就人傑,子孫科第蟬聯。如神宗元豐二年(1079),三世祖師顏與侄公袞及從孫安道、原道,赴京應省試,同擢時彥榜進士,知軍謝公履贈詩云:“一榜君家桂四枝,清朝榮盛似君稀。相將月窟輪邊去,大笑金鰲背上歸。騏驥各酬千里志,鳳鸞爭向九天飛。行人盡指仙峰下,峰下十年無白衣。”俗云:荊山之璞雖美,不琢不成其寶。萬山方氏洞、師顏、符、次彭四人,均以進士出身,以詩書傳家,教育人才,為根本計,攝之以良朋,教之以明師,故木有所養,則根本固而枝葉茂,棟樑之材成。
理宗淳祐十年(1250),應發擢同宗年兄方逢辰榜進士,授臨江府教授,累遷宗學,諭史館校勘,差主別頭試。時相丁大全,有密客力囑,以子峻卻之,除太子博士。理宗寵信內侍董宋臣,任命其督建佑聖觀,修建梅堂、芙蓉閣、香蘭閣,招權納郁,假公濟私,無惡不作。董宋臣與閻貴妃、丁大全互相勾結,權傾一時。應發與學官徐庚金等六人,伏闕言之,且曰:“宋臣不死,臣等無生。”理宗不納,斥應發添差通判建寧府。尋召除國子監簿,復申前請,語益峻切,遷國子監秘書郎。
景定元年(1260)三月,理宗以少傅、右丞相銜召兩淮宣撫使賈似道回朝廷用事。四月,又進封賈似道為少師、衛國公。遣其幕客諷(勸告)應發為文以獻壽,應發不允,坐以言者罷去,起知潮州。其時潮陽盜賊四起,侵擾庶民,郡無寧日,應發赴郡招撫,盜賊皆帖服聽命。因平盜功,召入兼權禮部郎官、國子司業。後又出知漳州,漳郡盜賊尤猖獗,聞應發威名,皆授戈效順。唯吉賊鐘先,久窟攀山,及是,遁去。應發遂為定南寨於其地,聽民取利攀山,不禁,巨賊關維石畏罪聞風遁汀界。
朝廷除應發江東提舉,未行,亟聞於朝,應發疏劾戍將老繆者易之,薦有威望者為統制,督兵以捕之,卻為佞臣所擠坐,劾予祠(閒住),不為動。卒成擒,乃歸,奉祠里居。仙遊石手挺諸賊氣焰囂張,應發身任招捕,傾俸祿犒賞兵士,先身士卒,登陣指揮,賊悉就擒,自是奸猾束手,不敢滋事。其保境安民,邑人奔走相告,感德懷之。
恭宗德祐元年(1275),應發除國子司業,累擢右文殿修撰,出為浙東提舉。其時元軍前鋒已抵臨安外圍北新關,小皇帝被迫率領降元的文臣武將宣布正式退位,並遣使四出詔諭各州縣投降,應發遂棄官歸莆陽。端宗景炎元年(1276),陳宜中、張世傑、陸秀夫等大臣立時擁端宗為天下兵馬都元帥,於德祐二年(1276)五月初一,再度擁立益王端宗為帝,改元景炎。陳宜中、張世傑、陸秀夫各被委以重職,組成行政的權力中樞,期盼重整旗鼓,中興朝政。端宗詔令三朝元老應發為刑部侍郎,累升禮部尚書,以端明殿學士充福建招捕使。
應發以文章進身,而排難折衝,尤有過人者。平居孝友仁恕,恩意藹然,當事剛果決烈,有奇男之風。宋亡後,應發歸隱莆陽山中。到了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以疾卒,年六十六。其生平事跡可見《南宋館閣續錄》卷八、《宋鄭鉞遺事》、《莆陽文獻》列傳三十七、《莆仙方氏宗譜》、《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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