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方廉
- 字號:字以清號雙江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明新城城郭坊(今富陽新登鎮)人
- 出生時間:1514
- 去世時間:1583
- 主要成就:曾出任松江府知府
人物生平,相關事件,作品一覽,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方廉(1514~1583) 字以清,號雙江,浙江新城坊郭(今富陽縣新登鎮)人。少時勤奮好學,文思敏捷,每逢考試均名列前茅。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中舉,登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沈坤榜進士。歷任江西南康府推官、禮部祠祭司主事等職。秉性耿直,辦事不枉不縱,以廉潔幹練名重一時。禮部尚書徐階保薦其出任松江府知府。
松江府所屬各縣地處沿海要衝,屢遭倭寇蹂躪。方廉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春到任後,即增高城垣,疏浚壕塹,並於郭外修建戰壘,屯兵以為犄角。後倭寇萬餘人來犯,廉出奇制勝,多所俘斬。又以屬邑上海地處長江口,自元代建縣後迄未築城,因此,無險可守。倭寇曾多次長驅直入,以致“官民屋廬,半為煨燼”,明嘉靖年間,方廉奏準朝廷,建上海城垣。經費短絀,親自向各富戶勸募,曉以利害,於是“人人感悟,委輸若流水”。同時,還經常到建城工地。“早暮行版築間,與吏民分工力”。歷時3個月,建成高2.4丈、周圍9華里的城牆。次年,倭寇又兵臨城下,圍城17日,方廉督率部屬據城而守,屢挫其凶焰,上海人民生命財產得以保全。
方廉在松江府任內,悉心整頓吏治,清除積弊,寬減賦稅,與民休息。後因功擢升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巡撫應天都郡。時值江南水災,“千里汪洋,餓殍接踵”,百姓困苦萬狀。廉奏請減賦百餘萬,民困稍蘇。廉生性剛直,不善逢迎,後因開罪於某藩王,曾一度被罷官。隆慶初,又被重新起用,任南京大理寺卿,累官至工部右侍郎。
隆慶四年(1570年)告老還鄉,仍熱心於地方公益事業,主持修溪堤,建橋樑、施粥賑等,為善不可盡述。萬曆二年(1574),應新城知縣溫朝祚之聘,纂修《新城縣誌》。次年成書,詳略得宜,人稱上品。萬曆十一年(1583)秋末,方廉病逝,墓葬今新登鎮天柱山,去世後,由明“後七子”之一王世貞作《墓志銘》。
相關事件
1541年,方廉考中南榜進士,選任南康推官。南康位於粵、湘、贛三省交界之處,是一窮鄉僻壤之縣,方廉不以為陋,兢兢業業地處理大小案件。其後,上司將鄰近幾縣的積案、疑案統交其辦理,方廉無不盡心盡力。不久,吏部以“卓異”召,有屬吏告訴他:只要花一筆銀子,就可選個給事御史。他婉言謝絕,於是吏部給了個禮部祠祭主事,後又調任主客員外、精膳郎中,都是些清閒小職。然而,他卻茹淡自甘,勤於職守。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方廉遷任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巡撫應天都郡,兼理糧儲。連年寇亂,田園荒荒,餓殍遍地。方廉乃悉心調治,汰兵裁餉,墾荒治水,減賦賑饑。為此上下稱頌。旋即擢升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由於質性疏直而開罪藩王,招致獲譴解職。
方廉罷職在家休閒之時,有機會接觸民間,深知賦稅不均之弊,乃乘復出之際,上疏量田實賦,獲準於家鄉新登試行,百姓稱便。
隆慶三年(1569),方廉調任南廷工部右侍郎,深知宦海風波難測,既不願勾黨營結,亦憂於孤掌難鳴,便於次年告老還鄉。
作品一覽
致仕後,方廉志閒山水,造福桑梓,其可足道者有三:
其一是修纂縣誌:明代曾三修縣誌,大都繁簡不當。萬曆三年(1575),在邑令溫朝祚主持下,禮聘方廉主纂,次年殺青,現“北大”和“浙圖”均有藏本,是現代能見到的最老縣誌。
其二是整頓學宮:新登學宮原附沒於多福院,簡陋仄狹,方廉上書邑侯,於整修城北黃山下文廟時,將學宮遷於其明倫堂前,即今新登中學綜合樓前處。方廉不僅帶頭捐資,並勸諭邑富樂輸。
其三是修建橋樑:新邑二水環繞,北、東、南三面孔道俱為水阻。行人病涉,交通閉塞。方廉乃帶頭捐輸並主修了歲寒(松溪)、方家(莊澤)、南津(青雲)等橋,邑人一時稱便。
史籍記載
壽域自敘
天地之道,曰陰與陽。人之道,曰生與死。知陰陽不相離於生死奚二耶。故聖人作宮室以居之,墳墓以藏之,其理一也。
大宗伯雲間人也,以是心異公,遂言之吏部,薦公出守雲間。公至,則按行睥睨,增崇浚深。郭外皆置敵台,宿甲士以相犄角。寇數萬人猝至圍城,公調兵食懸中不爽。時時緩帶縉紳家雅語以示暇,曰:“吾在,無恐也。”而所宿甲間出有所俘斬,寇食盡散去。
屬邑上海故無城,中寇者再矣。公請於大帥築之,帑不繼,則躬至大姓家勸募,曰:“賊闌入,若身與家非若有,而況室中物?”以是,人人感悟,委輸若流水。公早暮行版築間,與吏民分工力。朝告成,而寇夕集城下,躑躅不得止。公嚴旌戟而耀之,遂遁。乃博訪民間疾苦,奏計兩台,請寬歲賦,停不切需。皆如指。
始,郡牘不勝繁,一切為吏弊窟。自公至,無所容,淨若刷洗。公雖不好赫赫聲,而報績為諸郡冠,有白金文綺之賜。遷江西按察副使,飭九江兵備。
時,倭警尚未已,游騎遍江上下,而縣官有建章役,取材楚蜀間,皆道公理所。公以身為御圉,不憚跋履,復報績冠。晉左廣參政,訓卒,調餉,撫剿。三吳盜如承蜩,而大宗伯時在政府,思公雲間功,遂以廷推,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巡撫應天都郡,兼理糧儲。大軍之後,凶年嗣之,民不勝殍。公懇疏以請,得減賦百餘萬,而吾吳及雲間得十之八。時,稍議汰兵及餉,公先其非要者,復請革常鎮兵備,仍歸之蘇,而專設大臣治水,皆鑿鑿可久。尋晉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
公素秉介,不通遺人苞苴。其最後迫故事,稍一通,然而不能當恆時百一。而言路欲借公自標樹,白發其事。公解節歸,中外冤之。
尋轉南京工部右侍郎,會元配羅淑人以病卒,公哭之傷,亦病。凡三疏,乞骸骨歸,乃得請。
公歸,病良已,始為政於其家及鄉。公潔廉無羨,奉已以儉,乃立家廟、葺先塋,置祭田以歲享。聯族之大小而誨以德讓。邑多匿田,復乘間飛賦,公疏於朝而清理之。歲大祲,謀諸令,發倉粟以賑貧者,而又慮其負荷,出私粟作糜哺之,民不飢死。松葛二溪受浸廣,堤梁數圮,公倡里人厚其堤,又為石橋數十丈,道涉者名之曰:“青雲橋”。鄉前哲許公遠祠久且毀,捐橐而新之。創宗譜復創邑志,讀者謂其良史才也。
二弟:邑丞炬,典儀秋,相與侍左右,怡怡如也。其子姓訓誨身先之,不責而循。公秉三不惑,老益強勝。既七十,大為酒食,以饗賀者。甚歡,至別曰:“不復再矣! ”
秋且盡,感微疴,盥櫛如恆時,忽謂子城取歷來擇,以十九日吉。至日,已香屑摩體膚且遍,乃就枕。城怪問之,曰:“毋多言,使我神撓。”已,恬然若寐者,遂卒。
公既喪羅淑人,不復娶。晏寢一室,左圖右書而已,以是終其身。有子男二:長即城,以公蔭為太學生,娶凌氏;次應耆,聘鐘氏。女四:長適太學生鐘應星,次適南京右軍都督府都事俞希范,三適庠生徐正蒙,四適舉人周吉士。台使者以公訃聞,上賜葬如例。於是城等將以甲申之三月初五日葬公於天柱山之麓賜塋,而屬志銘於世貞,曰:“公與先公通家子也,而又比舍為郎,必不忍泯泯於先公。”其狀,則致自周子公瑕。公瑕,故人也,而不能悉公左廣事。第云:嘗侍食於公,有投牒者,公色動,置箸而嘆。問之,則曰:“有越之君子六千人北戌而過淮,奈此民舸何?”既三日,復問公,則曰:“渡淮盡矣。輕舠之,候淺者千皆在滸,舠以六人載不乏也。脯糗薪菜官給之,毋敢嘩者。”某出而跡淮人,人不知有南卒也,嘆以公為神雲。嗚呼,此豈可盡公哉!
世貞又聞之:公將去雲間,雲間人不能舍,則相率而為祠以祀公。吾吳之祀任公者,請於朝得賜額,蓋二地春秋血食至今不絕,即微城請,吾安能不為公志銘。
銘曰:沛然而出,以澤九土。江之南北,厥澤最膴。曰帝喉咽,曰帝肺腑。幡然而歸,以德於鄉。人之好我,示彼周行。如鴻漸逵,如麟在場。悠然而暝,以還造化。飛廉為御,格澤可駕。搏沙眷屬,一絲不掛。天柱之陽,公魄宅焉。雲間之宮,公神宛然。子孫黎民,公其保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