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案

方孝孺案,此案發生於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孝孺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方孝孺
  • 出處:《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八、《明史·方孝孺傳》卷一四一
人物介紹,案件經過,

人物介紹

方孝孺,字希直,寧海人,人稱正學先生,明初名儒。洪武、建文兩朝為官,侍講學士,後遷文學博士。主修《太祖實錄》。

案件經過

成祖發兵北宋時,姚廣孝曾臨終托囑:“城下之日,彼(孝孺)必不降,幸勿殺之。殺孝孺,天下讀書種子絕矣。”成祖允命及城破,成祖召孝孺至,孝孺看喪服痛哭於殿陛。成祖勸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輔成王耳。孝孺泣聲相駁,成祖命授筆札,曰:“詔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筆於地,且哭且說:死即死耳,詔不可草。成祖怒,命磔於市。孝孺賦絕命詩後慨然而死。時四十六歲。其弟孝友與其同戮,妻鄭氏及二子自盡,二女投秦淮河。孝孺之死,命滅十族,前後坐諸者數百人。其門下盧原質、鄭公智、林嘉酞以身殉師。永樂中,下命凡藏孝孺文者罪至死。萬曆十三年(公元1585年)三月,釋坐孝孺案謫戍者後裔凡一千三百餘人。神宗初建表忠祠於南京,首徐輝祖,孝孺位於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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